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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开放管理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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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上海市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街道、镇(乡)评估表(  年度)

          区(县)         街道、镇(乡)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标准和方法

评分

类别

项目

分值

街镇

自评分

区县

总评分

备注

管理

场地器材管理

专人负责

社区公共运动场有日常管理人员,有开放记录

8

 

 

 

健身苑点有日常巡查人员(三天内巡查一次),有巡查记录

8

 

 

 

有专门的维修工作管理人员

5

 

 

 

场地、器材整洁干净

5

 

 

 

登记建档

场地、器材、人员登记在册,档案齐全,更新及时报区、县体育局备案

5

 

 

 

及时维护

定期做好清洁和场地、器材维护工作,设有报修电话,有维修经费,符合修复时间规定,有电话记录和维修记录

5

 

 

 

保持完好

场地、设备运行良好,保持健身设施场地、器材完好率和开放率

5

 

 

 

变更管理

定期更新

保持器材数量,落实更新

5

 

 

 

减少移动

移动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要征求居民意见,并有记录

3

 

 

 

安全管理

预防事故

对已损坏或将暂停使用器材设有安全告知和警示牌(接报后2小时内)

8

 

 

 

参加保险

参加各种形式的社区体育健身设施人身意外保险,理赔及时到位

10

 

 

 

三牌健全

指示牌、功能牌、须知牌等标志健全、醒目

8

 

 

 

制度

变更登记制度

变更手续齐全,符合“一拆一补”的要求,落实了场地和经费

5

 

 

 

持证上岗制度

管理责任人和管理、维修人员经过培训并有上岗证

5

 

 

 

保障

措施保障

街镇有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的规定、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5

 

 

 

经费保障

管理经费、人员经费和更新、维护经费落实到位、账目清楚

10

 

 

 

得分总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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