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国际航空物流快速发展的现实机遇,发挥哈尔滨连接中国与北美空间距离的比较优势,加速适合空运的生产布局。发展综合航空业,申请开放空域政策,按照建设重要的国际航空物流中心的目标,积极吸引国际航空物流龙头企业进驻我市,发展航空物流,谋划空港经济自由贸易区。
第三节 实施多元开放战略
继续扩大对北美、东盟、欧盟、中东与非洲的全方位开放与多领域合作。逐步扩大境外投资,拓宽渠道,提高效益,支持大型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创建研发中心和开展其他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和技术壁垒,有效防范经贸风险,扩大地产商品出口。积极承接世界和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吸引世界一流的大企业和战略投资者进入哈尔滨。坚持办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第四节 加强国内合作
围绕落实省“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战略,进一步加强与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省内地市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加强与央企、外省市、港澳台的合作,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项目推进和招商活动,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区域产业转移。吸引异地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创业,参与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盘活存量资产,搞好资本运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第十二章 科技创新与人才强市
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和人才规划,将科技创新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第一节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集中力量在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及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和高效节能与环保、现代农业六大优势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攻克重型燃气轮机、燃压机组、物联网及应用技术、国产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重组蛋白及抗体药物、大型潮汐电站水轮发电机组、300兆瓦以上等级抽水蓄能机组、核电机组主泵电机、高性能铝镁合金及其复合材料制备、农业新品种选育技术、生物肥料及生物农药技术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关键技术。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领域,超前储备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前沿技术,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第二节 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通过重点领域突破、优势产业做强、新兴产业培育,实现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发展。坚持产学研合作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突破2兆瓦立轴式风电机组、纯电动汽车、电力用光学互感器、橡胶后处理设备、特种飞行器、节能环保新型墙体材料等一批产业技术瓶颈,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做强电站设备、飞机、电子产品、绿色食品、专用新品种及兽用疫苗等优势产业,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培育风电、核电、新能源汽车、新媒体及软件外包、物联网、光电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新一轮经济发展制高点。
第三节 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科技资源信息共享、科技企业孵化、技术转移服务和科技投融资五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系统集成共享。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尽快成为创新主体。加大产学研结合工作力度,完善产学研技术联合体和高新技术产业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在全市形成鼓励创新、促进发展的创新服务体系。
第四节 建设创新型城市
通过全力实施城市战略创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能级提升、企业主体培育、对外开放拓展、科技惠民支撑等“六大标志性创新工程”,推进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创新驱动城市发展力度明显加大、科技辐射带动区域进步作用明显提高。到2015年,基本建成创新特色鲜明、创新活力充沛、产业结构合理、人才名品汇集、创新氛围浓厚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全市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5%以上。发明专利申请占申请总量的比例达到40%以上。
第五节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障、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以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6支队伍建设。大力加强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相关专业人才的发现培养和开发使用,实现人才专业布局集中化。研究制定更加开放、更加具有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和措施,积极为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引进高端、紧缺性专门人才。到2015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23万人左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5%,人才结构趋于合理,人力资本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0%。
第十三章 社会事业建设与改善民生
“十二五”期间,坚持民生优先,共建共享,提高政府保障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哈尔滨建设成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文明和谐的现代大都市。
第一节 城乡就业
改善创业环境,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拓宽就业渠道,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全民创业,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解决好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深入实施百万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力争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新增城镇就业5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第二节 社会保障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扩大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和统筹层次,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加快构建阶梯式社会救助结构和多元式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善新型城乡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兴办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构建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社会养老同步发展、相互补充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农村养老工作格局。加大公共资金的投入,建立与人口老龄化服务体系相适应的公共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区级残疾人托养服务院,加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加大对残疾人救助和扶持力度,提高救助水平,为残疾人的生活提供保障。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实现精确管理。
第三节 住房保障
深入贯彻实施国家住房政策,以改善民生、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为宗旨,以满足住房基本需要为原则,针对不同收入群体采取不同措施,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各项保障政策。到2015年,使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力争解决13万户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四环内棚户区改造完毕,棚户区居民全部入住新居。中低收入群体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基本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
第四节 教育事业
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深化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十二五”期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加快普及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努力办好高等教育,发展学前教育,重视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实施《国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一批普惠性公办幼儿园,为全市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奠定基础。到2015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5%,重视发展0-3岁婴幼儿教育。城区和县镇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标准化。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基本建立起结构合理、布局优化、协调发展、充满活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重点建设公办幼儿园100所,改扩建城区学校20所,配建新区学校15所,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40所,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完成一批中小学校舍改造。
第五节 医疗卫生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完善政府补偿机制,健全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城乡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县(市、区)级医院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城市大医院对口支援项目,将12所县(市、区)级医院全部建成符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标准的县域医疗中心;加强城市区域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能力建设;及时配建和完善城市新区、郊区、卫星城区等薄弱区域的医疗机构,改善儿科、妇产、精神卫生、老年护理和康复等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用药质量和安全,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坚持预防为主,加大重大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病、职业病和地方病等疾病防治力度。提高卫生应急救治能力,确保群众公共卫生安全。加快建设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卫生信息化网络,促进各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重点完成市第一医院综合楼、市第四医院改扩建、市第二医院门诊病房、市卫生监督所综合业务楼和12个县级医院扩建等一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