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8:专栏8: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略)
第九章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以城镇化为重点,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快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产业园区化发展,形成特色突出的小城镇群体。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实现百万农村人口进城镇,城镇化率提高到65%。
第一节 统筹城乡发展
以实现“六个一体化”为重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打破行政区划,突破城乡界线,编制哈尔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等重大专项规划向农村延伸,形成覆盖全域的城乡规划体系,实现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支撑体系。依托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县域工业,推进“一县一园、一业为主、集群发展”。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重点加强农村公路、水利设施和农村电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城镇发展集中供热。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发展城乡教育事业,健全完善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健全完善城乡客运服务体系,实现城乡交通公交化。实现城乡市场一体化。推进农村市场设施和现代化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供求信息网络,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现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发挥农村自治组织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
第二节 构建城镇体系新格局
加快构筑圈层状城镇体系,实施以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和中心城镇为重点的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哈尔滨市区为中心,以尚志、巴彦、方正、通河、五常为次中心,以县域中心城镇为支点,形成空间分工明确、产业特色突出的现代化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推进方正通河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构建哈佳中段次中心城市,带动哈佳中部地区城镇化。依托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加快将哈东新城建设成为工业新城、科技新城、商贸新城、旅游新城、宜居新城,推动哈尔滨城市空间沿江东向拓展。整合巴彦兴隆镇和兴隆林业局、五常山河镇和山河林业局,推动“局镇共建”,带动五常、巴彦和呼兰北部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
实施“百镇提档升级、二十镇试点引领、六镇示范样板工程”,积极打造一批带动能力较大、辐射力较强、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大镇”、“交通枢纽重镇”、“旅游名镇”、“文化古镇”,加快形成特色突出、设施良好、功能完备、环境优美的小城镇群体。
加强城镇化管理。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城镇落户条件,逐步对本市户籍人口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按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到2015年,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
第十章 深化关键领域改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全面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加快形成更具活力、更富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科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保证和强大动力。
第一节 经济体制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发展城市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集中。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明晰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档案的归属与流向,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健全国有资产监管责任体系。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和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鼓励扩大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到2015年,力争非国有经济达到60%以上。
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支持哈尔滨银行做优做强,积极培育发展地方保险机构。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工业投资、城建投资等大型国有投融资平台。大力发展上市公司,积极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通过规划产业政策、信息发布和市场准入,引导和调节社会投资方向。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完善投资核准、备案制。
第二节 行政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政企分开,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降低行政成本,科学界定市和区、县(市)经济社会管理事权,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有效的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共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创新探索实践雇员制。
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的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保障公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行重大问题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指标体系和运行机制,严格行政问责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三节 社会体制改革
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基本医疗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探索形成各类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合理分工和协作的格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缩小教育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鼓励社会资源投入教育,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推进民办教育快速发展。
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的改企转制步伐,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集团。出台《哈尔滨文化产业扶持政策》,组建哈尔滨演艺集团、出版集团、文化投融资集团等大型文化企业,壮大报业集团、广播影视集团。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推动经营性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第四节 农村体制改革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力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制度,探索新形势下土地流转办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合理流转、土地集中开发和适度规模经营。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中心、土地产权交易中心和土地担保中心建设。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完成集体林权相关配套改革,推动国有林场整合,积极探索国有林权改革的有效途径。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创新为主线,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机制和分配机制。
第十一章 扩大对外开放
把握国家推进沿边开放战略机遇,落实全省建设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的总体要求,实施多元化开放战略,深度参与东北亚区域合作,提升哈尔滨开发开放水平,带动绥满经济带一体化发展,争创中俄合作示范城市,建成全省对外开放前导区。“十二五”期间,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0%以上,市属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
第一节 推进对俄合作战略升级
将哈尔滨作为落实《中国东北地区同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重要依托城市,全面发展经济、科技、教育、旅游和文化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对俄合作战略升级。拓展对俄远东、西伯利亚地区重大项目和资源能源项目投资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支持和鼓励我市企业参与俄罗斯远东和东西伯利亚的开发建设。建立中俄合作园区。以建设中俄友好合作示范城市为目标,积极打造服务全国的对俄交流合作平台。加快哈尔滨至黑河、绥芬河、满洲里、同江高速公路和哈尔滨至佳木斯、牡丹江、满洲里高速铁路哈尔滨段建设。建设国际航空港。开辟更多直达俄罗斯远东地区城市航线,使哈尔滨成为辐射俄罗斯远东主要城市的航空门户。争取在哈尔滨市设立俄罗斯领事馆,争取国家授予异地办理旅游签证权。加强松花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国际合作。
第二节 提升航空门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