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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做好农机春耕生产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做好农机春耕生产工作的通知
(津农机管〔2008〕21号)


各区县农机局:
  为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机春耕备耕和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农机办[2008]3号)及天津市防灾减灾和春耕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农机化生产的顺利开展,现将农机春耕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指导早做安排
  各区县农机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机春耕备耕和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形势。对于我市的旱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春耕生产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抓住关键农时,突出重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早准备、早动员,定任务、抓落实。要密切配合,相互联系,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要组织机关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农机春耕第一线,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农机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做好农机生产的服务工作
  农机管理部门要强化农机化生产的调度和农机服务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全市农机系统及早做好各种农机生产所需机械的调配、维修工作,确保农机作业质量,保证春耕、春播和春管工作顺利进行。各区县农机部门要做好新购农机具农民的技术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掌握操作要领,提高技能水平。协调好农机具、零配件和油料的供应,保证作业所需。做好农业灾情的统计上报,随时掌握农机抗灾救灾情况和农用柴油供应情况、价格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农机作业的协调与管理
  近几年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提高了我市农机装备水平。农机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农机大户的作用,积极组织农机手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积极扩展服务领域,由单一的小麦跨区机收向机耕、机播等环节延伸,提高农机具的使用效率,切实帮助增加农民收入。
  四、进一步做好农机化生产的信息上报工作
  各区县要重视农机宣传工作,要抓住工作中的闪光点,及时宣传农机化在农村现代化中的作用和成效,争取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要善于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搞好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农机作业的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机作业报表和信息的上报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各区县局要在每周将农机春耕备耕情况、春耕生产农机作业进度表准时上报市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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