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08年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农机监﹝2008﹞22号)
各区、县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渔业和农机行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农明字[2008]第28号)和市政府近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市农机局制定了《天津市2008年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天津市2008年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00八年三月六日
附件:
天津市2008年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近日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印发渔业和农机行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农明字[2008]第28号),对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农业部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市2008年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排查治理的范围对象
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农机化合作组织、有机户等单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作业、转移、停放场所。
二、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1、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四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安全教育情况。
4、重要农时季节和重点作业区域,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5、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6、农业机械维修、储油、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机库棚等设施的安全情况。
7、是否制定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三、排查治理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