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收割机的照片,按《拖拉机登记规范》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五)留存档案的复印件,一律为国际标准A4纸尺寸。
四、调整办理联合收割机部分日常业务要求说明
(一)天津A和津NJ01号牌的联合收割机办理补号牌、补换行驶证、变更、转移等日常业务手续的,一律核发农业部新标准牌证(津01号牌和行驶证),并统一填写联合收割机相关业务表格。
(二)按所办理的相关业务手续填写各种表格,并在相关业务表格的右上角空白处标注原号牌号码,原车行驶证、号牌由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负责收存并上缴。
(三)市农机局监理处审核后,将原车档案的有关凭证补充到新档案中,同时注销旧档案。
例:有一台天津A或者津NJ01号牌的联合收割机办理补号牌、补换行驶证、变更、转移等日常业务手续,按照新规定需要填写如下业务表格:
1、分别填写《补领/换领联合收割机牌证申请表》、《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申请表》、《联合收割机转移登记申请表》。此三种表格为选填项目,亦即办理哪项业务手续就填写哪种表格,并在此选项业务表格的右上角空白处标注原号牌号码。
2、填写《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此为必填表格,每台业务手续只填一张此表格。如有多项业务种类,只需在“业务种类”一栏并列填写即可。
3、填写《联合收割机检验(信息)记录表》,并加盖相关印章,此为必填表格。
4、其他表格和证明材料均比照拖拉机相关业务手续提供。
附件2
办理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要求及流程(试行)
一、初学
(一)申请
申请人应先到当地农机监理机构领取《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二张、《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身体条件证明》)一张,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业务种类栏中申领两项内容,最后在申告的义务和内容栏内申请人签字。《身体条件证明》表中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应由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填写。
(二)申请受理
完成以上两种表格内容后,申请人可携带已填写好的以上3张表格、1寸证件照7张和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身份证明指身份证原件;持外省市身份证的除提供身份证外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或居住证明;复印件要求统一用A4纸。)到当地区、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办理受理。监理机构受理岗应当在当日审核以上材料,查询全国农机监理系统,确认申请人不具有已申领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被吊销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未满两年、驾驶许可依法被撤消未满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情形,并在计算机系统中记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证实存在不准申请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情形的,出具退办凭证。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因计算机网络问题暂时无法完成查询的,可先受理,并在未核发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前完成查询。期间,查询结果证实存在不准申请情形的,出具退办凭证。(办理受理后身份证明原件退回申请人)受理后为每个申请人填写一张《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流程记录单》(以下简称《流程单》)
(三)理论及驾驶技能培训
受理后,申请人携以上材料可就近到全市任何一个取得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行政许可的农机化培训班(校)(以下简称培训班)报名,参加规定科目的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四)预约科目一考试
培训班按教学大纲进行科目一培训,完成规定培训学时后,培训班为每个申请人填写《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记录》(以下简称《培训记录》)(科目一)到当地监理机构预约科目一考试。监理机构受理岗应检查《培训记录》(科目一),为每个申请人核发《预约考试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