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印发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津农机监﹝2008﹞59号)
各区、县农机局: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安委办[2008]8号)及《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业和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人[2008]30号)要求,为深入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农机局结合本市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堵塞漏洞;要注重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农业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各区县农机局接到通知后要成立相应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制定专项督查行动方案,于2008年5月25日前报市农机局农机监理处。
附件:天津市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天津市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制度,加强农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良好局面。
二、督查内容
(一)各区县农机局贯彻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