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项目
| 所占
分值
| 察访核验要点
| 分值
| 察访核验内容
| 计分标准
| 自查
得分
| 实际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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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副食品基地建设情况
| 25
| 5、蔬菜基地数量、面积
| 13
| 1、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菜地种植保有量不低于消费人口人均三厘地(季节性菜地三亩折常年蔬菜基地一亩计算),其中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菜地面积占常年蔬菜基地的60%以上。做好蔬菜基地建档造册工作,明确蔬菜种植面积、地点。
2、建设县市级以上城市副食品基地3个以上,并签订蔬菜基地协议。
3、获得“三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基地3个以上,产品6个以上。
| 未达到菜地最低保有量数量扣6分;未做好蔬菜基地建档造册扣2分;未签订副食品蔬菜基地协议扣2分,未建立省市级蔬菜基地的扣2分;“三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数量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当年没有申报1个无公害认证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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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猪基地数量、能繁母猪数量、商品猪年出栏量
| 4
| 4、签订副食品生猪基地协议,基地数量规模达到规定要求(按南政综[2010]259号文执行,下同)。
| 未签订副食品生猪基地协议扣2分,工作不落实,基地数量规模情况未达到规定要求扣2分,发生产品供应断档、脱销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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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禽蛋基地数量、存栏数量、年产蛋量
| 4
| 5、有签订副食品禽蛋基地协议,基地数量规模达到规定要求。
| 未签订副食品禽蛋基地协议扣2分,工作不落实,基地基本情况未掌握扣2分,发生产品供应断档、脱销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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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水产品基地数量、面积、年产量
| 2
| 6、有建立水产品基地,基地规模数量基本适应本地市场需要。
| 未建立水产品基地扣2分,基地规模数量不能满足本地市场需要的扣1分,发生产品供应断档、脱销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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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立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机制
| 2
| 7、蔬菜基地、蔬菜批发市场、蔬菜零售场所全部纳入政府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蔬菜主要品种产销环节农药残留、重金属抽检合格率达到省定标准以上。
| 未建立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机制扣1分,抽检合格率达不到省定标准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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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副食品储备落实情况
| 15
| 10、蔬菜动态储备
| 7
| 1、确保特定时期(节日、自然灾害等)重要的耐储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
| 未建立蔬菜动态储备制度扣7分,动态储备量未达到5-7天消费量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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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生猪活体储备
| 3
| 2、生猪活体储备按照各县(市、区)城镇人口7天消费量测算,订立生猪活体储备协议(按南政办〔2008〕8号文落实)。
| 未签订生猪活体储备协议扣3分,未按南政办〔2008〕8号文精神抓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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