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2011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纳入绩效管理的通知
(南政办〔201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力度,做好市场供应保障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闽政〔2010〕34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综〔2010〕25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各县(市、区)政府2011年绩效管理察访核验内容,具体工作如下:
一、考核对象
1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组织与实施
由南平市商品市场供应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市效能办根据绩效管理察访核验办法具体负责组织进行察访核验。
三、考核方式与内容
考核方式采取过程跟踪、阶段察访、督促指导及年终考评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落实“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工作情况以及主要成效。包括政府重视和投入、副食品基地建设、主副食品储备落实、流通设施建设、市场保障和工作创新等六个方面内容。
四、评分办法
“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管理察访核验内容,发现对工作不落实的予以绩效扣分。察访核验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南平市2011年“菜篮子”工程建设绩效管理察访核验评分表
县市区: (章)
考评
项目
| 所占
分值
| 察访核验要点
| 分值
| 察访核验内容
| 计分标准
| 自查
得分
| 实际
得分
|
一、政府重视和投入
情况
| 25
| 1、制定 “菜篮子” 县(市、区)长负责制方案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 2
| 1、“菜篮子”工作被列入政府当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2、印发“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工作方案。
| 未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扣1分,未制定“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工作方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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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制定计划并重视解决问题
| 2
| 3、制定“菜篮子”生产流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政府常务会或县(市、区)长办公会研究“菜篮子”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菜篮子”工作有批示,并现场检查、解决“菜篮子”具体问题。
| 未制定“菜篮子”生产流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扣1分,政府没有开会研究“菜篮子”相关工作并解决“菜篮子”具体问题会议纪要或记录及相关背景材料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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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资金保障
| 8
| 5、“菜篮子”副食品风险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 未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扣8分,未按规定管理使用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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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全额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 未全额开征价格调节基金扣8分,未按规定管理使用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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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全额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未全额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扣3分,未按规定管理使用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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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 2
| 8、建立商品市场供应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落实到位,有具体背景资料。
9、建立相关应急预案。
| 没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文件扣1分,各部门配合不默契、工作不落实扣0.5分;没有建立相关应急预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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