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对已建村文化室(农家书屋)开展配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近期,市里将对全市2006-2007年已建3000个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文化室(农家书屋)续配出版物,使其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农家书屋标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自查工作
(一)本次配送出版物的行政村,以市委组织部提供的2006-2007年已建3000个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名单为准,对尚未建好的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可考虑将书屋建在本村办公室或村小学;对行政村合并、更名等调整情况,其书屋建设作相应调整。
(二)各地要进一步核实拟建村的场地建设情况,面积是否达到20平方米,是否有能容纳不少于1500册图书、100种(张)音像制品和30种报刊的书(刊)柜及适宜阅读的桌、椅、照明等设施(没达标的市里暂不配置出版物)。
(三)各地对已建的村书屋(特别是万州区、忠县、开县、丰都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的万村书库)进行清理,将不适宜农村阅读的出版物下架并做好安排,同时将这些村纳入2009年补配出版物的范畴。
二、做好农家书屋配置工作
(一)各地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对市里配送的出版物进行验收,将破损、掉页、错(漏)字、印刷错误等情况作详细记录,按供应商提供的验收表(一式三份),组织行政村做好签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统一签收后交供应商。
(二)各地要及时完成每一个农家书屋的配置整理,将出版物进行分类、编码和陈列。加强管理,建立财产、出版物目录、借阅、开展活动和征求意见的登记记录。
三、建立农家书屋外借点
在本次配送出版物的行政村和2008年新建农家书屋的行政村,每村选择2个文化中心户作为村级农家书屋的外借点,由农家书屋向每个外借点免费赠送1套农村两元钱实用知识丛书,条件成熟时还可向每个外借点配置100册其它图书用于外借并适时调换。
四、明确纪律
农家书屋(包括外借点)出版物是党和政府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配置的专项物资,只能用于农民,不能挪作它用。市新闻出版局将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如发现挪用农家书屋出版物现象,将在全市通报,取消当年的农家书屋工程实施计划,并对全年的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