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报刊社记者站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报(刊)社记者站: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及《
关于进一步规范报社记者站管理的通知》(新出报刊〔2007〕271号)规定,我局拟于今年2~4月份开展2007年度报(刊)社记者站年度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审核对象
经过审批、2007年7月前完成了登记注册手续的报社、期刊社记者站。
二、报送材料
1.2007年度自查报告一份(须盖记者站印鉴,内容包括2007年度新闻宣传、制度和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总结,有无违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报社(刊社)记者站年度审核登记表》一份(附后),须盖记者站印章;
3.报(刊)社出具的对所属记者站2007年工作评估报告一份,须报社盖章;
4.《报刊社记者站登记证》原件;
5.2007年发表的稿件目录及重要稿件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记者站年度审核工作依据新闻出版总署《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和《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重点审核记者站是否完成采访、组稿、通联等基本任务;记者站人员聘用和任职情况是否规范;是否擅自扩大业务范围,如拉广告、搞经营活动、开办经济实体等;是否存在内部管理混乱尤其是记者站人员从事违规活动问题;是否按照登记项目规范运行;是否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规情况等。
2.各报刊记者站须在2月20日前报送所有年度审核材料到市新闻出版局报刊处,过期将不再受理,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年度审核结束后,我局将召开报刊社记者站负责人工作会议,通报年度审核结果。
请各报(刊)社记者站将年度审核材料交重庆市新闻出版局报刊处(渝北区金山路8号科创大楼309室),电话:67502617、67502616 (传真),联系人:蒋思兰、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