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组织落实好各项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所辖卫生单位积极配合,主动落实各项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全市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教育机构”活动,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中小学生《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知晓情况和吸烟危害健康有关知识调查;市、区健康教育所对教育机构开展创建“无吸烟教育机构”活动应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对全市禁止烟草广告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配合非法烟草广告的查处工作,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工商部门通报,由工商部门查处。
各级爱卫部门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大力支持第21个世界无烟日及《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十周年活动各项工作,特别是大力组织创建无吸烟单位。
(二)市健康教育研究所要牵头制定第21个世界无烟日及《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十周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巩固和扩大创建“无吸烟医院”的工作成果,采取多种形式多样积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在5月份出版1期以“吸烟危害健康”为主题的健康教育专栏。
(四)5月2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市卫生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各有关部门要主动积极配合。
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市属医疗卫生单位于6月10日前将本区(本单位)活动总结材料报市健康教育研究所(市健康教育研究所联系人:胡大琴 陈宇琦 ,电话:25604370)
深圳市卫生局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爱卫办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卫生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