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预警:警示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其安全质量指标已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一定范围,存在潜在的安全问题,应对服务过程进一步质量评价,提出干预。被预警单位应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辖区卫生局和区妇幼保健院,应对预警的单位进行督导,找出问题所在,及时给予指导和技术支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产科质量。
三级预警:警示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其安全质量已经明显超过预警值范围,存在潜在的较严重质量问题,应即时对服务过程进行质量评价,及时干预,防止不良事件发生。在二级预警应答的基础上,市妇幼保健院应协同区妇幼保健院对预警的单位进行督导,找出问题所在,加强人员培训,指导医疗保健机构改进工作。并将督导情况及时上报市卫生局。
七、监督管理
市妇幼保健院应根据妇幼卫生监测情况,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对上一季度的监测指标超过预警线的区和医院予以预警通报,按预警级别分别通报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制定预防措施,对应答干预情况要有记录、效果评价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全市妇幼卫生人员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
各区卫生局负责辖区预警工作方案落实和管理,协调各部门综合治理打击非法接生,采取综合措施,保障母婴安康。同时,应高度重视产科床位长期处于加床、产科医务人员超负荷工作状态,做好产科资源的配备,保证医疗安全,为孕产妇提供就医指导,正确引导孕妇无并发症或合并症的就近择医,促进自然分娩。
各妇幼保健院应对预警的产科医院进行督导,找出问题所在,帮助医院提高产科质量,减少不必要的产科干预,减少母婴的远期并发症,提高产科技术服务水平。
各产科医院要针对主要监测指标预警通报情况,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规范医院的产科管理,狠抓产科质量,提高产时保健工作质量及产程观察和处理能力,预防新生儿窒息、产后出血等并发症的发生,降低剖宫产率。
市妇幼卫生监测预警工作纳入我市妇幼卫生年度评估考核内容。
附:
2008年深圳市妇幼卫生主要监测指标及预警值
活产数和产科床位使用率:根据《医疗服务质量整体评估管理》常用医疗统计指标参考值,以区为单位,将活产数增幅超过全市同期活产数增幅的平均水平,同时产科床位使用率平均超过93%,设定为预警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