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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妇幼卫生主要指标监测预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妇幼卫生监测预警值的设定,若国家、省、市有相关质量标准和要求,依据相关标准及规定设定;若国家、省、市无标准可依的,使用近三年深圳市各产科医院分娩资料为本体资料进行分级计算,以各率的95%可信区间作为阈值范围,将平均阈值设为预警值。

  四、预警级别

  根据我市妇幼卫生监测情况,按产科质量可能发生的危机程度,分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基于指标或个案的预警值分别达到或超过以下范围,则予以预警。

预警级别

产科质量指标预警范围

个案预警

一级预警

低于预警值的10%以下

--

二级预警

达到预警值或超过预警值的10%以下

以街道/医院为单位发生1例

三级预警

达到或超过预警值的10%以上

以街道/医院为单位发生2例以上


  五、预警的发布

  市妇幼保健院根据妇幼卫生监测情况,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对上一季度的监测指标超过预警线的辖区和产科医院予以预警。在日常监测、指导、督导过程中,如发现非法接生导致的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案件,应及时预警。

  预警通报方式:书面通知、妇幼卫生工作会通报或社会公布。

  六、预警应答与干预

  一级预警:警示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其安全质量指标已经接近预警值,可能存在潜在的安全问题,需要对服务过程进一步质量评价。被预警单位应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规范管理,提高产科质量。辖区妇幼保健院应及时指导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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