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卫生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要建立相应的人才流动机制,打破固定不变的隶属关系,建立人才流动渠道,发挥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与能动性,科学配置人员结构,发挥系统结构效能。要鼓励集中专业人才促使重点专科上水平,要采取各种灵活方式,使卫生人力资源向下流动,重点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
逐步推进管理队伍职业化,造就高素质的卫生管理团队。通过人才引进、岗位培养,造就一支既熟悉医疗卫生事业,又懂管理与经营的卫生管理团队,逐步推进我市卫生管理干部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要积极探索建立一套适合卫生管理干部队伍成长的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课题申请、任命使用和业绩考核等管理办法,创造较好的氛围,鼓励管理干部加强研究、敢于创新、敢于实践,探索适合我市医疗机构管理的新办法、新举措、新机制。
(三)提高医疗队伍整体素质
要以加快医疗体制改革,建立二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契机,深入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工作。要健全培训网络和有效的运行机制,有计划、有重点、有目标地开展全科医学教育。通过全科医学教育,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卫生服务需求。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充实和完善现有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手段,进一步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通过把继续医学教育同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晋升、晋职挂钩,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人员参加学习的主动性,不断提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考试考核工作的管理,逐步引入并完善专科医师培养制度。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工作。
(四)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医务人员是卫生事业发展的主体,也是卫生事业核心竞争力的唯一载体,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要通过宣传教育,培育全社会都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风气。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医务人员的良好执业环境,积极创造条件,在提供优美就医环境的同时,为医务人员提供优美的工作环境。要制定聘用医务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保证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的制度,切实保障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卫生文化建设,采取组织措施关心医务人员的工作、生活与身体及心理健康,给予医务人员更多更好的人文关怀。要完善激励机制,确定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标准,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收入权益,保障医务人员合理经济待遇,保护和调动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五)设立医科院,实施重大项目攻关工程。
积极筹建深圳市医学科学研究院,建立开放性研究平台,集中力量组织重大项目攻关,对严重危害我市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进行攻关,坚持以支持应用研究为主,兼顾应用基础研究,紧密结合本市防病治病的需要,以解决临床急需的技术难题为突破口,切实解决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的若干问题。通过组织对医学各领域的基础、临床医疗、疾病预防及医药开发研究等重大项目攻关,取得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我市医疗卫生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和人力支持。要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国内外新技术,鼓励广大卫生工作者创新研究。要把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学术带头人的培养结合起来,有偿支持经济效益显著的技术开发性课题。要在注重知识创新的同时,实现技术创新,尽快取得成果并应用于临床,为人民群众造福。
(六)巩固重点学科体系建设
进一步提高市医学重点学科技术水平,构建梯队合理、分布均衡、分类指导、层次有别的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体系。对医学重点学科的管理要建立竞争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切实实行优胜劣汰。实施学科建设“重中之重扶持计划”,打破均衡、扶强扶优,从市医学重点学科中,选择基础较好的学科作为重点扶持对象,打破人员隶属关系,以学科建设为纽带建立学科群,加强院间协作,集中全市人才,在科研项目、教育项目、经费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高水平规划,高起点建设,努力创建知名学科,使其真正代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最高水平,带动全市医学科技发展。
(七)开展循证医学研究
开展循证医学研究和建立卫生技术评估、准入制度,是整顿和规范卫生市场秩序,保证新技术和医疗设备正常应用,保证患者医疗安全,实现全行业宏观管理的主要途径。要加强循证医学的研究、开发,积极应用循证医学原理和方法,对卫生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适应性等方面进行系统评估,提出卫生技术应用、推广或淘汰的意见。同时要规范卫生科研人员的临床科研行为,保证科研成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要学习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营造科技兴医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推动卫生事业的发展。
十、加大卫生事业改革和创新力度。
(一)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是解决和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根本途径之一。“十一五”期间,要根据我市人口结构特征,探索建立适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按个人承受能力与需求提供不同医疗保险产品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力争建立覆盖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要进一步普及劳务工医疗保险,尽快实施少年儿童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二级服务网之间形成有效的双向转诊机制。改革医保管理体制,将医疗服务后付费制度改革为定额包干预付制度,建立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社会医疗保险偿付标准,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保障效率。建立对医疗保险费用偿付的第三方监督机制,维护投保人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权益。拓宽医疗救助基金筹措渠道,提高救助能力,支持和鼓励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
(二)支持民营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在积极促进医疗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源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促进医疗服务市场有序竞争。要坚持适度放开医疗市场的原则,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壮大社会医疗资源,形成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办医格局。社会医疗机构发展要坚持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医疗市场的需求增加医疗服务供给,适当扩大审批规模,鼓励在龙岗、宝安等医疗设施不太完善、外来人口集聚的区域增设医疗机构,尽快解决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鼓励拥有先进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经验的国内外名牌高等医学院校、医疗集团、知名医学专家来深圳投资、经营大型医疗机构,提供高档次医疗卫生服务。“十一五”期间民营医院审批以专科医院为主。要制定为民营医疗机构引进和留住优秀医务人才的政策,鼓励现集中于公立医院的优秀人才向民营医院流动,提高民营医院的档次。使各种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以竞争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需求。
(三)创新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创新分配管理机制,实现以人为本的质量经营管理导向。改革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杜绝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疗服务收费直接挂钩的做法,推行按工作量、工作质量、技术水平和医德医风等综合要素核定绩效工资的方法。
创新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建设,提高诊疗技术水平。改革医疗机构发展模式,建立优先发展专业人才、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等核心资源发展的医疗机构发展模式。
创新医疗业务服务流程,加快数字化医院建设,方便群众就医。改革医疗机构业务流程,减少排队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改革医院各自为政、医疗资源不能共享的局面。推行适度医疗政策,在各个环节提供适宜诊疗技术服务,为社会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
创新医疗机构文化建设,鼓励医务人员敬业爱岗,提高医务人员执业积极性,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实现全程优质服务;改革医务人员服务观念,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使社会群众充分理解医疗服务的科学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局限性。
创新医疗机构绩效管理制度,降低医疗机构经营成本,实现平均门诊人次费用和平均住院人次费用控制目标;改革医疗机构绩效观念,增强经营成本意识、质量成本意识和社会成本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降低医疗机构营运成本。
(四)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建立与医疗体制改革相适应,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以及有责任、有约束、有竞争的医疗事业单位运行机制;通过实施聘用聘任制度、职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医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五)积极开发健康产业。
在强调政府责任的同时,强调个人对健康的责任,引导群众增加健康投入,引导医疗保健产业的发展。有序组织健康管理、心理咨询、疾病照料、健康咨询、家庭医生和健康因素研究等项目的准入和监管,构建一个由自我保健、家庭保健、社会保健、国家保健和国际保健共同构成的从个人到社会的保健体系。把医疗保健服务和健康产品作为一个特殊的产业加以开发,政府通过经济、法律的手段引导和管理市场,并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医疗保健供给方的积极性,促进医疗卫生优质服务,开拓健康消费市场,培育完整的高端医疗服务市场,鼓励有消费能力的人群拥有私人医生。
十一、全面提升卫生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全市卫生统计信息管理架构,建立梯队合理的统计信息技术队伍,辐射全市各级卫生机构。通过信息化来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打造“数字医疗卫生网”,使我市卫生系统和居民共同受益。
(一)固本强基,推进卫生信息网络基础建设。引入以软交换为核心的下一代交换网、智能光传送网、第三代移动通信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实现卫生信息系统网络基础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到2010年,完成市、区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市卫生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达到卫生健康信息的多层次、多形式、跨地域、跨行业覆盖。加快卫生信息网络安全体系、认证授权体系、项目管理评估验收体系的配套研究和应用,确保卫生信息化的健康、安全、快速、有序地发展。
(二)以点带面,加速数字医疗卫生网建设。强化市卫生数据中心的技术领先地位和技术样板价值,在行业内引入和推广数据仓库、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知识发现等先进且实用的信息处理技术。构建“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平台”、“决策支持平台”、“卫生信息分布与增值服务平台”,整合卫生系统各类数据资源,逐步建立核心数据库群。消除“信息孤岛”,提高信息利用率、共享度和投入产出比,为医护人员提供当今世界最新诊断、治疗、用药等方面的循证医学支持方案;为卫生管理人员提供大量事实、丰富的客观证据,支持科学决策,解决经营手段和管理水平滞后的问题;为深圳居民建立终生电子化健康档案,并与临床信息等“多档合一”,推广面向市民的健康促进、健康咨询、平衡营养指导等新型健康服务,建立良性互动的客户关系管理模式。
(三)协同发展,推动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疾病(重点是传染病)的早期发现、早期预警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增强基于计算机网络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数字化医院工程”,节省医疗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以医疗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来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和“三长一短”问题。按照“小病进社区”的计划,重点完善基层卫生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综合信息服务、指导和管理。鼓励多方资金投入,建设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健康教育业务信息系统,以及卫生电子政务、中医管理、卫生财务、科教业务、血液管理、人力资源、干部保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质量控制、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市民健康卡等软件。
(四)结合实践,促进医药卫生信息学科建设。在国家卫生部的指导下,探索急需的卫生信息化规范和技术标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功能规定,统一数据接口,形成深圳特色的卫生信息化标准体系,为深圳市的卫生信息立法执法奠定理论基石。建立卫生信息技术实验室,追踪国内外最新的信息理论和技术发展趋势,以“循环经济”节能省耗、增效省时的要求来开发、测评卫生信息化软硬件。研究创建“循证医学”、“生命信息学”、“健康管理”等卫生软科学类市级重点专科,创造优越的学术研究环境来实现“产学研”一体化,提高深圳卫生信息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深圳居民的整体信息素质。
十二、规划实施与监测及其评价
(一)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颁发,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随意更改,涉及约束性的任务指标,必须得到贯彻落实。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杜绝规划审批工作的随意性,运用法律手段保障规划的执行和实施,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实施的强制力与约束力。规划执行过程中确因重要因素需要调整的,必须通过科学的论证,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各区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的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本区、本单位卫生事业 “十一五”发展规划,并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本规划的任务指标得到落实。
(二)规划的监测
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体系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定期检查规划的执行情况。
(三)规划的评价与调整
1、分领域、分级评价。根据不同卫生工作领域的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各个领域和各级执行进度的评价。
2、中期评价与调整。在规划中期,须评价规划执行情况,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对本规划进行调整。
3、末期评价,总结本规划实施情况,为制定下期规划打好基础。
附表1-1
“十一五”期间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床位规模
(张)
| 新增建筑面积
(M2)
| 投资估算
(万元)
| 立项状况
|
1、市中医院住院楼
| 600
| 39631
| 15500
| 在建
|
2、市妇幼保健院产科大楼
| 600
| 28192
| 11766
| 在建
|
3、市眼科医院迁址重建
| 200
| 28000
| 12993
| 在建
|
4、120指挥系统改造
| 0
| 0
| 2424
| 在建
|
5、市健教所业务用房修缮
| 0
| 0
| 190
| 在建
|
6、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
| 2000
| 103594
| 59453
| 在建
|
7、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址重建
| 500
| 81737
| 46199
| 在建
|
8、市疾控中心迁址重建
| 0
| 41528
| 24715
| 在建
|
9、新建市滨海医院
| 2000
| 292150
| 235000
| 已立项
|
10、市康宁医院综合楼
| 300
| 27778
| 9470
| 已立项
|
11、市心血管医院迁址重建
| 500
| 65000
| 60328
| 已立项
|
12、市第二医院内科综合楼
| 1300
| 80600
| 56042
| 已立项
|
13、卫生信息网一期建设
| 0
| 0
| 12851
| 已立项
|
14、市中医院住院楼配套项目
| 0
| 0
| 9778
| 已立项
|
15、市职防院加层修缮
| 0
| 2132
| 2265
| 已立项
|
16、市医学信息中心及红十字会用房修缮
| 0
| 0
| 533
| 已立项
|
17、市血液中心双回路供电建设
| 0
| 0
| 275
| 已立项
|
18、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改扩建
| 1200
| 106288
| 62859
| 已立项
|
19、市儿童医院住院楼
| 800
| 75000
| 37228
| 已立项
|
20、市慢病院业务综合楼
| 0
| 23000
| 23600
| 已立项
|
21、新建大工业区聚龙医院
| 600
| 72000
| 43200
| 已立项
|
22、市二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改建
| 0
| 6500
| 2400
| 已立项
|
23、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业务楼
| 0
| 6000
| 3600
| 近期立项
|
24、新建市肿瘤医院
| 1000
| 120000
| 72000
| 论证
|
25、新建精神病医院
| 500
| 48000
| 28800
| 论证
|
26、新建大学城学府医院
| 1000
| 120000
| 72000
| 近期立项
|
27、新建光明新城新明医院
| 800
| 96000
| 57600
| 近期立项
|
28、新建龙岗大体城宝荷医院
| 800
| 96000
| 57600
| 近期立项
|
29、新建市医学科学研究院
| 0
| 60000
| 36000
| 近期立项
|
30、新建宝安中心区新安医院
| 1000
| 120000
| 72000
| 近期立项
|
31、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扩建
| 300
| 10000
| 5000
| 近期立项
|
32、市血液中心加层
| 0
| 1700
| 1806
| 近期立项
|
33、市急救医疗中心综合大楼
| 0
| 15000
| 6000
| 中期立项
|
34、市卫生监督所办公楼改造修缮
| 0
| 0
| 800
| 中期立项
|
35、市职防院综合改造
| 0
| 15400
| 9500
| 中期立项
|
36、市中医院一门诊改建针灸推拿医院
| 200
| 24000
| 14400
| 论证
|
37、筹建中医肝病专科医院
| 400
| 东湖医院原址
| 10000
| 中期立项
|
38、市血液中心增建2个捐血站
| 0
| 600
| 2400
| 中期立项
|
39、市血液中心增建停车场
| 0
| 0
| 250
| 中期立项
|
40、新建300个社康中心
| 0
| 120000
| 12000
| 分批立项
|
41、医疗设备购置
| 0
| 0
| 50000
| 分批立项
|
42、市中医院住院楼配套设备
| 0
| 0
| 8490
| 已立项
|
43、市妇保院产科大楼配套设备
| 0
| 0
| 5210
| 已立项
|
44、市眼科医院配套设备
| 0
| 0
| 8229
| 近期立项
|
45、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配套设备
| 0
| 0
| 30000
| 中期立项
|
46、市第三医院配套设备
| 0
| 0
| 10000
| 中期立项
|
47、市疾控中心配套设备
| 0
| 0
| 10000
| 中期立项
|
市属合计
| 16600
| 1925830
| 131275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