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3.经济全球化对卫生事业发展有深刻影响。
  2005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1828.2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1015.2亿美元,连续13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榜首。全市接待旅游住宿游客2143.8万人次,其中港澳台同胞496.2万人次,外国游客120.2万人次。随着深港城市战略合作、CEPA、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的启动和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入实际性运作,以及深圳大力实施总部经济策略,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来深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生产基地等,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在为深圳经济发展提供广阔市场空间的同时,也对本市卫生事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一方面,国外先进的医疗技术、医院管理和医院经营运行模式将对我市现有医疗市场形成冲击;另一方面,巨量的人流和物流,除了大大增加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压力,也不可避免地增大了疾病传播危险和疾病预防控制难度,要求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作出相应的调整。
  4.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发展条件紧约束并存。
  25年改革开放和建设的经验、成就与创业精神,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位居国内大中城市前列。2005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4926.90亿元、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412.38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0507元,分别居全国大中城市第四位、第三位和第一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亦长期居于首位。但是,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人口规模迅速扩大与社会全面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面临土地空间限制、能源和水资源短缺、人口膨胀压力、环境承载力“四个难以为继”的瓶颈性制约,由此市政府提出全面构建循环经济体系战略。较强的经济实力有利于带动卫生事业的发展,城市人口的承载能力、经济结构的转型又直接影响卫生服务人群的规模和构成,同时土地资源的短缺又决定医疗卫生用地应以集约利用土地为原则,适当提高建筑容积率。
  5.快速增长的人口总量和特殊的人口结构并存
  多年来优厚的经济条件和良好的就业环境,吸引了众多的优秀人才和大量劳务工。“十五”期间,全市人口呈快速机械性增长趋势,常住人口年均递增率达到13.8%。人口结构年轻,平均年龄29岁。户籍人口与暂住人口比例严重倒挂,2005年全市户籍人口181.93万,仅占常住人口的22%,若加上另外约300~400万的流动人口,则户籍人口仅占实际管理人口的15%。超常的人口规模和特殊的人口结构给全市医疗卫生工作带来巨大压力,面对大量的育龄期妇女,妇幼保健工作十分繁重。庞大的流动人口给孕产妇管理、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和传染病控制工作带来困难,劳务工生殖健康、流浪儿童和孤儿弃婴等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同时,深圳户籍居民、白领阶层与广大劳务工已初步构成两大社会群体,由于经济条件、受教育程度等的不同带来医疗卫生需求的差异,要求卫生系统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6.居民对医疗服务的高需求量和高期望值并存
  社会对卫生事业的需求在质和量上均有很大增加。1995-2005年间,全市医院门诊诊疗量年递增10.4%,出院病人年递增15.4%。与此同时,居民对医疗水平、医疗质量、服务环境和医疗价格的要求日益提高。无论是在医院顾客满意度调查还是卫生服务调查,结果均显示居民对我市医疗机构职业道德、医患沟通、环境美化、医疗安全、个性服务、以顾客为中心、知情服务等方面满意度较高,而对收费规范、便捷服务、治疗效果等满意度较低。另外,部分居民对医疗服务的理解和认识不到位,对医疗服务期望值过高,过分要求医疗服务既要便捷又要安全、既要优质又要廉价,忽视了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医学技术的局限性。少数人不能理性对待医疗服务技术的局限性,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常常不是寻求正常调解、鉴定或法律途径解决,而是聚众闹事,通过干扰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甚至人身威胁来逼迫医院就范,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努力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认真落实民生净福利指标,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实施“一大一小”发展战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认真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的发展机制,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卫生改革与发展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为工作目标,重点解决市民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共同创建和谐社会。
  2.适应经济,适度超前。卫生事业参与生产力的完善和劳动力的修复,为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卫生事业发展必须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
  3.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我国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决定必须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对于经济相对发达的深圳,更应该实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使低收入人口较好受益。
  4.统筹规划,整体协调。要正确处理好“十一五”规划与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之间的协调,处理好特区内外的协调发展,在整体协调基础上确立重点发展领域。
  5.实际可行,适时调整。规划必须具有可操作性,要与项目结合起来,以项目的落实推动规划目标的实现,并根据形势与任务变化实施评价,按法定程序科学论证,适时调整。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深圳经济发展水平、适应居民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的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技术水平全面提高,基本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居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进一步提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四)主要工作目标
  1.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国内领先。全市常住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法定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31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和17/10万以下。
  2.卫生资源适度增长结构优化。财政逐年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均衡合理布局优良卫生资源,到2010年,全市医院床位总量达到28800张,医生20700名,按全市预测常住人口900万计算,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3.2张,拥有医生2.3名,医护比提高到1∶1.2。常规医疗设备性能优良,关键技术和设备配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卫生资源的空间和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建立起功能健全、布局与结构合理的两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大病不出深圳、小病不出社区”的目标。
  3.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社区健康服务、急救医疗服务、采供血液服务、医学信息服务、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精神病防治以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主要公共卫生机构网络健全,人员、设备配备完整,综合能力及学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应急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经费占卫生事业费比例达到43%。
  4.社区卫生服务实现全面覆盖。五年新增40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达到平均每1-2万人口拥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实现社区全覆盖、人口全覆盖和服务全覆盖。加大卫生资源向社区倾斜力度,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的15%,力争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5.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满足居民需求。逐步建立供需平衡、布局合理、流程科学、品质优良、公平性和可及性较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加大中医药资源配置,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参与度。医疗技术水平稳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医疗服务费用合理透明,为居民提供优质、有效、便捷、安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我市“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一年内有所改善、三年内有较明显缓解、五年内有较显著好转。
  (五)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05年

2010年目标

指标属性

综合健康

1

平均期望寿命

76.75岁

78岁

预期性

2

婴儿死亡率

4.30‰

≤4‰

预期性

3

孕产妇死亡率

17.81/10万

≤17/10万

预期性

4

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

283.93/10万

≤310/10万

预期性

卫生资源

5

病床数

16824张

28800张

约束性

6

每千人口病床数

2.03张

3.2张

预期性

7

医生数

11619名

20700名

约束性

8

每千人口医生

1.40名

2.3名

预期性

9

卫生技术人员数

25681名

49500名

预期性

10

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

3.10名

5.5名

预期性

11

卫生工作人员数

31577名

56700名

预期性

12

每千人口卫生工作人员

3.81名

6.3名

预期性

13

护理人员数

8981名

24840名

预期性

14

医护比

1∶0.77

1∶1.2

预期性

15

社区卫生机构数

367

767

约束性

16

每社区健康中心服务人口数

2.26万

1-2万

约束性

17

公共卫生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比例

 

43%

预期性

18

其中:卫生监督与疾控经费

17.20%

20%

预期性

19

妇幼保健经费

5.68%

8%

预期性

20

社区健康服务经费

 

15%

预期性

21

中医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比例

5.53%

10%

预期性

业务工作

22

餐饮业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率

 

≥95%

约束性

23

公共卫生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

 

≥80%

约束性

24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

97.41%

≥98%

约束性

25

社区常住人口高血压管理率

 

≥60%

约束性

26

社区常住人口糖尿病管理率

 

≥50%

约束性

27

社区常住人口精神病患者社区监护率

90%

≥95%

约束性

28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46‰

≤5.2‰

约束性

29

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

0.6‰

≤0.5‰

约束性

30

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9.87‰

≤9‰

约束性

31

妇女病普查率(三年为一个周期)

32.7%

≥33%

约束性

32

市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

 

≥85%

预期性

33

市民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

 

≥70%

预期性

34

无偿献血满足率

100%

100%

约束性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