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2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个案随访表》(见附件3),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2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个案随访表》后,送到辖区疾控机构,5个工作日内,辖区疾控机构完成网络直报。
五、HIV感染者转诊:
1、对于CD4细胞计数已达到或接近治疗标准者,由首诊单位或辖区疾控机构将CD4检测结果填入《深圳市HIV感染者东湖医院转诊单》(见附件4),转介HIV感染者至深圳市东湖医院。
2、首诊单位或辖区疾控机构根据感染者肺部感染情况,填写《深圳市HIV感染者TB筛查转诊单》(见附件5),并根据本人意愿将HIV感染者转诊到辖区慢性病防治院。辖区慢性病防治院如筛查发现TB阳性者,应及时将结果反馈至转诊单位。
六、HIV感染者/AIDS病人随访:
(一)HIV感染者:由现住址所在的辖区疾控机构每六个月进行一次随访,并提供咨询、发放安全套和宣传材料、转诊吸毒者到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点等服务。采集血样送市艾滋病确认实验室进行CD4检测,同时进行《个案随访表》的网络直报。
(二)AIDS病人:由市东湖医院进行后期的每三个月一次的随访、治疗工作,填写《个案随访表》,报市疾控中心,再由辖区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工作。
七、管理:市、区疾控中心负责病例核实诊断和相关资料的审核和质量控制,并加强对有关医疗单位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对HIV感染者/AIDS病人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则依据《
艾滋病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1、深圳市HIV感染者/AIDS病人死亡报告表
2、深圳市HIV感染者/AIDS病人告知书
3、个案随访表
4、深圳市HIV感染者东湖医院转诊单
5、深圳市HIV感染者TB筛查转诊单
二○○八年七月八日
附件1:
深圳市HIV感染者/AIDS病人死亡报告表
编号: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民族
| |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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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 婚姻
| | 首次抗体阳性血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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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
HIV感染原因:1.共用针具注射毒品 2.性关系混乱 3.性病 4.输入血液或血液制品
5.母婴垂直传 6.不洁针具输液或肌注药 7.共用锐器纹身、纹眉、穿耳
8.器官移植 9.人工受精
10.其他(注明):
|
诊断
| 1. HIV感染 诊断日期:
2. 艾滋病综合症(ARC) 诊断日期:
3. AIDS病例 诊断日期:
|
CD4细胞计数: CD8细胞计数: CD4/CD8:
|
临
床
症
状
| 主要症状
| 次要症状
| 特殊症状
| 其他症状(描述)
|
| | | |
体
症
| 体温: ℃ 脉搏: 次/分 呼吸: 次/分 血压: KPa
|
体重: 体重指数:<体重(公斤)/身高(米)>
|
皮肤: 心:
|
粘膜: 肺:
|
淋巴结: 肝:
|
脾: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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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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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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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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