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深圳市HIV感染者/AIDS病人随访和CD4检测工作的通知
(深卫防发〔2008〕75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
根据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质量考核指标“HIV感染者/AIDS病人随访干预比例不低于70%”、“HIV感染者/AIDS病人CD4检测比例达到50%以上”,为及时有效地做好我市HIV感染者/AIDS病人的个案随访、CD4检测和知情告知等工作,完善艾滋病疫情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HIV抗体筛查: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艾滋病的监测工作,已取得艾滋病抗体筛查实验室资格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HIV抗体检测,暂未取得艾滋病抗体检测筛查实验室资格的单位可将样品送辖区疾控机构进行HIV抗体检测。
二、样品送检和确认: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艾滋病抗体检测初筛呈阳性反应的样品时,首诊单位应重新采集受检者血样经复检无误后,按样品送检要求,将前后两次血样和送检单一起,在2个工作日内送市疾控中心进行确认,市疾控中心在收到样品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放HIV抗体确认报告,送检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负责领取确认报告。
三、疫情报告:
1、对首次确诊的HIV感染者或AIDS病人,首诊单位(责任报告单位)在接到艾滋病抗体确认实验室通知后按《
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有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在24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在24小时内将两卡送到辖区疾控机构。辖区疾控机构收到两卡后,要登记备案,并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首诊单位(责任报告单位)对死亡病例要填写《深圳市HIV感染者/AIDS病人死亡报告表》(见附件1)报辖区疾控机构。辖区疾控机构负责病例的核实、资料的整理、分析,并将有关资料上报市疾控中心。
四、结果告知、首次个案随访和CD4检测:首诊单位(责任报告单位)负责将艾滋病抗体阳性确认结果通知受检者本人,并发放《HIV感染者/AIDS病人告知书》(见附件2),同时,采集EDTA-k3抗凝的静脉血送深圳市艾滋病确认实验室进行CD4细胞计数检测(注意:在采血前应和确认实验室联系确定检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