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强化百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完善百家企业节能考核指标体系,重新核定、修正企业节能考核指标;组织开展百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落实节能问责制与“一票否决”制。
四是加强对新百家企业节能工作指导。推动新百家企业健全能源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能源管理人员,夯实能源统计、计量基础,积极开展企业能效对标工作,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申报重大节能技术改造财政支持项目,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
(二)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行动计划
一是实施新十大节能工程。加快锅炉、空调、电机电气等专业节能服务平台的建设,着重推进锅炉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空调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清洁生产示范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等十大节能工程,在全市形成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与产品。组织推广一批技术含量高、符合节能技术发展方向、节能效果明显的节能技术及产品;在工业系统选择一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效果明显的项目、技术汇编成册,采取节能技术推广会、交流会等形式进行推广。
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制订全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对年节能量500-2000吨标准煤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奖励,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投入,积极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继续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对我市节能及相关项目的支持。争取通过国家和省市财政资金的支持,带动社会20亿元投向节能技术改造领域。
(三)实施节能监察行动计划
一是实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察行动。制定全市2009年节能监察行动计划,将节能目标完成不理想、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企业首先列为监察对象。发挥区、县级市经贸部门积极性,实行市、区联动监察。
二是开展节能专项检查活动。根据形势要求,组织开展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能耗限额执行情况、重点行业企业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对浪费能源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促进企业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节能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用能。
(四)实施节能基础工程计划
一是完善节能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百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数据库,加强对百家企业用能情况分析,及时掌握百家企业能耗变化趋势;建立健全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数据库,及时滚动更新,对在建或拟建的重大节能项目实施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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