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深卫防发〔2008〕80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康宁医院:
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卫防发〔2008〕17号)要求,为加强我市精神卫生工作规范化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了《2008年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考核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8年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考核标准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2008年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考评标准
序号
| 模块
| 考评条目(分值)
| 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 扣分理由
| 得分
|
一
| 机构队伍建设(12分)
| 1、精神卫生工作组织网络健全。(3分)
2、精神卫生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至少2人。(4分)
3、科室配备至少1名精神卫生专业专职人员(有医师执业证及资格证)。(2分)
4、成立区心理危机干预分中心,配备专(兼)职人员至少1人。(3分)
| 1、 查看三级网络人员通讯录、人员名单,要求职责明确,分工到人(无文件扣2分,不规范扣0.5-1分)。
2、 查看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证明材料(如人事科档案),无专职人员不得分,少1名专职人员扣2分。
3、 查看医师执业证及医师资格证,无精神卫生专业人员不得分。
4、 查看相关档案资料。
|
|
|
二
| 管理制度建设(20分)
| 1、制定本区2008年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并根据辖区实际拟定心理卫生进社区项目工作实施方案。(1分)
2、制定本区精神卫生工作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1分)
3、精神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时参加市精神卫生工作技术例会,并每季度组织召开本区相关工作会议。(4分)
4、定期对辖区基层单位精神卫生工作进行督导,有指导、有检查、有追踪、有反馈,落实到位。(12分)
5、能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全市精神卫生公益活动。(1分)
6、区心理危机干预分中心要开展工作,要有工作计划、安排和相应工作记录。(1分)
| 1、查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社区工作方案(缺计划或方案各扣0.5分)。
2、查精神卫生工作例会制度、督导制度、培训制度及精神卫生科人员工作职责与分工,缺1项扣0.5-1分。
3、参加例会情况(市)、区内工作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有关会议记录资料等,缺1次扣1分,分管领导未参入1次扣0.5-1分。
4、查①督导记录频次:全年不少于2次,不少于3次的社区比例不低于50%,每少10%扣1分;②内容:记录真实、完整,有技术指导性,针对性强,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③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平时抽查情况评分(10%的市级督导)。
5、根据实际情况评分(“关爱月活动”“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情况)。
6、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评分。
|
|
|
三
| 财物管理(8分)
| 1、精神卫生工作专项经费,专款专用。(1分)
2、上级下拔的报病奖励经费、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经费及精神卫生工作宣传等活动经费落实到位、专款专用,工作报表真实、记录完整。(3分)
3、有适当面积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工作条件(电脑及上网功能、相机、电话及专用传真机)。(4分)
| 1、 查专项经费使用的相关资料。
2、提供相关帐目凭证和工作报表,每少一项扣1分。报表不真实不得分。
3、办公场所、各种工作必备条件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
四
| 社区精神卫生三级预防(50分)
| 1、心理卫生进社区工作项目试点覆盖率达不低于50%(按辖区所属社康中心计算)。(4分)
2、各区举办心理卫生知识讲座≥12次/年,并采用媒体宣传报道、编印(自编)和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心理卫生普及教育。(8分)
3、组织举办精神卫生专题宣传服务活动,如“世界卫生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助残日”等活动,按规定上报《精神卫生活动报表》。(2分)
4、各区慢病院及试点社区每季度更换心理卫生宣传栏内容,并按规定上报《精神卫生宣传栏工作报表》。(4分)
5、组织开展知晓率调查,有计划、有方案、有评估,调查人数不低于本试点社区户籍人口的2‰,调查统计数据按要求填报。(5分)
6、为社区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做好转介、转诊业务。(4分)
7、做好辖区新发精神疾病患者的报病、登记工作,按要求填报,并收集保存相关资料。(5分)
8、精防专(兼)职医生须熟悉社区重点精神病人,成立精神病人监护小组,定期访视追踪治疗康复情况,有疗效评估,精神病防治康复指标达标。(6分)
9、合理应用《深圳市精神卫生信息管理软件系统》,按要求及时填报各类业务报表、访视、报病、免费服药、健康宣传资料,资料数据真实、完整。(6分)
10、做好低保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等工作,工作程序符合要求,管理到位,记录完整,报表真实。(4分)
11、鼓励在非试点社区组织开展心理卫生的健康教育活动,如讲座、宣传、义诊咨询等活动。(2分)
| 1、抽查项目相关资料,并结合督导检查及工作实际情况给分。低于50%不得分(根据申报表计算)。
2、查相关资料(活动报表、讲义、课件等),并结合现场抽查情况给分,缺1项扣0.5-1分,少1次扣2-4分。
3、提供活动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及记录(如资料的发放、活动相片等),每年不少于2次,未开展不得分,缺1次扣1分。
4、查工作报表及宣传栏存档资料,根据情况给分。缺1次扣1分。
5、查相关资料(调查表、调查结果、评估报告等),并核实是否真实,不真实不得分。评估不全面、不规范扣1-2分。
6、提供工作记录及相关资料(门诊日志),并抽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给分。未开展不得分。
7、根据精神卫生信息管理软件系统的统计数据和相关存档资料评分。
8、查相应的工作表格记录,抽查2-5个病人的姓名、诊断、用药、病情及生活近况,回答不正确一处扣0.2分,走访2---5个病人家庭了解病人监护情况,并抽查相关工作记录,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9、依据精神卫生信息管理软件系统数据和资料评分。
10、查工作制度、规范及相关工作报表,结合实际工作与成效评分。其中免费服药工作的发药次数至少每2个月一次,低于每2月一次不得分。
11、查存档与上报资料,结合实际评分。
|
|
|
五
| 人员专业培训(10分)
| 1、有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和安排,按要求填报《精神卫生培训报表》。(1分)
2、举办全区精神卫生专(兼)职人员(精防医生、精防专干)培训班,全年不少于2次。(3分)
3、区慢病院(站)精神卫生专(兼)职人员每年应参加上级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全年不少于1次)。(2分)
4、培训考核指标达标。
①精神卫生专(兼)职人员培训覆盖率>90%。(1分)
②培训人员考试合格率>90%。(1分)
5、试点社康中心医护人员精神卫生相关知识考试合格率达85%以上。(2分)
| 1、查年度培训工作计划资料(无计划不得分,不规范扣0.5分)。
2、查培训教材(1分)、签到表(1分)、考核试卷(1分)
3、查文件、培训登记及相关资料,未参加不得分。
4、扣分情况如下:① 覆盖率:低于70%不得分;70%--80%扣1分;大于80%,低于90%,扣0.5分。②考试合格率:60%--70%扣0.6分;70%-80%,扣0.3分;大于80%,低于90%,扣0.1分。
5、低于60%不得分。60%-70%扣1分;大于70%,低于85%,扣0.5分
|
|
|
|
合计
| 100分
| 共扣分:
| 总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