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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印发广州市循环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业节能。推动商业企业开展商业节能。一是推动实施商业节能改造特别是节电改造工作,着重开展制冷、照明及电梯等用电设备的节电改造工作;二是大力推广应用蓄冷中央空调技术,在用电低谷时蓄积冷能,用电高峰时释放能量,实现调荷节电、削峰填谷,缓解高峰期电力供求矛盾,提高电网负荷率,实现均衡有序用电;三是建立节约用电的工作制度,实施避峰用电,严格执行夏季空调不低于26℃的要求。在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的企业,要积极应用蒸汽制冷。
  绿色照明。开展旨在节约电能、保护环境、改善照明质量的重点节能示范工程;促进我市高效照明电器产品的发展,扩大高效节能优质照明电器产品的市场份额,引导生产企业利用科技进步的成果,增加高效节能产品的品种和扩大其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引导和规范市场秩序;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照明节电意识和对高效照明产品的认识,引导消费者积极选购、使用高效节能的照明电器产品,并将废旧的照明电器产品投放到分类的废旧物指定地点。
  2.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
  建设节水型城市。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中体现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的有关要求,适当限制耗水量大的工业项目建设;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开采量,做到开发、利用和保护相结合;有计划地建设一批节水重点工程和设施,提高我市节水总体水平;加大节水技改投入,鼓励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尤其是工业用水大户用水循环利用率;依靠科技进步,开发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贯彻实施《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完善《广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把广州建设成为节水型城市;建立水价提高预警制度,根据水资源的供求状况,制定中长期水价调整规划,增强各类用户的心理预期和承受能力,同时做好设备、技术、资金和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改革水价,形成科学合理的水价体系。积极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使水价在节约用水资源中切实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加大水价改革和污水处理收费的宣传力度,理顺和逐步提高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促进城市节约用水和污水的减量排放。
  在科学制定各类用水定额的基础上,对工业和非工业实行超定额、超计划加价收费,并逐步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步制水价制度,对生活用水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逐步建立起由水资源费、自来水水费和污水处理费组成的较合理、系统的水价体系。
  建立水价提高预警制度,根据水资源的供求状况,制定中长期水价调整规划,增强各类用户的心理预期和承受能力,同时做好设备、技术、资金和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强化工业用水管理。加快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编制限制高用水项目目录及淘汰落后的高耗水工艺和高耗水设备(产品)目录,严格限制新上和引进高耗水、高污染的工业项目,建立节约水技术开发推广体系,加强工业企业中循环冷却工程技术研究,积极开发新型节能冷却设备及附属设施,有计划改进和更新现有落后的节水设施与设备,提高节水工程系统科学管理和运行水平,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用水效率。
  开发利用非传统水源。大力提倡城市雨水、海水、中水回用等非传统水源的开发利用,并纳入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继续推进中水回用工作,逐步在我市各大污水处理系统建立中水回用处理设施,优化出水水质,提高中水回用率。进一步研究低成本的回用方式,出台中水回用的激励政策,积极引导工业、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和洗车等行业使用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并确保再生水使用安全;鼓励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回用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南沙等沿海地区要加强对海水的利用,节约淡水资源。
  加强节水型器具的认证和推广。大力宣传贯彻《节水型用水器具标准》,规范节水型器具标志的使用,鼓励企业采用节水型用水器具流量限制标准;修订和完善《广州市节水产品推荐目录》,用以推动用水器具生产企业及现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技术改造;建立节水器具和节水设备的认证制度,清理整顿节水器具的生产及流通市场,禁止生产、销售和安装不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02)标准的用水器具。
  研制更经济有效的节水型器具,有计划的改进和更新现有落后的节水设施与设备,提高节水措施的科技含量,鼓励使用先进的节水工艺,大力倡导清洁生产,运用现代化灌溉技术、先进的防渗漏技术,提高节水效率。
  在我市年用水量超过30000立方米的食品饮料、钢铁、宾馆酒店、石油化工行业等重点用水大户开展创建节水示范企业活动。力争到2010年,节水示范企业节水意识普遍提高,节水器具推广率大幅度提高,产品的取水单耗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的2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高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的20%。
  3.土地节约与合理利用
  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突破土地对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在确保集约用地的情况下,重点解决好招商引资中的“无地”和已批项目的“供地”问题;控制产业用地总量,用好产业用地增量,明确增量工业用地主要支持我市支柱产业,国家和省、市级开发区;通过产业用地评估,淘汰劣势产业以及“腾笼换鸟”、土地整理等措施,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尽快稳定和优化城市道路路网,科学指导市政建设。
  实行土地集约发展。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充分利用和内涵挖潜城市用地,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引进占地少、产值高、污染低的项目,集中资源抓好新增项目向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集聚,高效利用开发园区,有序推进中心城区企业调整和向园区集中;积极发展中心镇,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改造,结合郊区新城、中心镇建设和区划调整,逐步推进撤并工业区和城市化地区零星工业点的调整集中;采取多种手段深入挖潜各类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准入门槛,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力争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产出从2005年到2010年提高60%。
  (二)建立生态化产业体系
  1.发展生态农业
  发展绿色农业。依托广州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农业推广技术服务体系,引进、培育和推广高产、优质、抗性强的优良品种。在农业生产中,推广生态种养技术,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产品认证,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平衡施肥等先进适用技术;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应用生态、安全、环保的饲料添加剂,鼓励、支持企业、农户积极发展绿色产品,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管理,防止违禁农药和养殖业禁用的药物及化工产品进入农业生产、流通环节;合理利用资源,大力发展集约化生态农业,适度发展生态农业旅游。
  不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禁止乱砍乱伐,加强植树造林和种植草地;推广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从我市农业生态环境的实际出发,实施适宜的生态农业模式,建设生态工程。充分利用太阳能、小型水电、沼气等清洁能源,对农业废弃物再循环利用,实行资源的多层次综合利用,获得生产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能源再生利用和经济效益提高四者相统一的综合效果。
  控制农业污染。通过加强培训,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推广应用有机肥,推广农药减量使用技术,努力采取生物和物理等综合防治,水旱轮作、种植绿肥以改良土壤。推广科学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方法,推广先进的有机废物和作物秸秆处理技术,科学使用生长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采取严格措施防止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对农业生产基地造成的危害。
  2.发展生态工业
  树立生态与工业相融的新理念。通过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技术创新体系、评价指标体系以及激励和约束机制,改变传统工业“大量投入、大量生产、大量废弃”的增长方式,引导企业按照生态学原理与方法组织生产。政府定期对企业开展循环经济的工作给予核算、评分与排名,对符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积极实践生态工业的企业,政府予以表彰和向社会公布,并给予其相关的政策倾斜,在电力等资源出现紧缺时优先保障,在政府采购时优先考虑,政府审批时给予绿色通道待遇,力求在全社会树立生态经济的新理念。
  切实加强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指导,推广清洁生产。研究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编制有关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指南和审核指南,指导企业正确实施清洁生产。建立清洁生产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提供有关清洁生产的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加强信息交流。加快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清洁生产技术服务。
  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坚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各政府部门在对企业进行新、扩、改工程等审批、核准和备案时,鼓励其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提供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文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企业在其制订节能规划、编制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中应包含清洁生产内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要在两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要求各企业将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紧密结合,在重点推进100家重点企业节能工作和5000吨标煤以下的企业节能审核的同时,要求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进一步加强生态工业建设的技术指导,制定生态工业规划编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生态工业园区验收等方面的技术指南和指标体系,注重园区企业间上游原料和产品及下游原料和产品的生态链接;选择具备一定资源和产业优势,并具有一定工业基础的地区,进行不同类型的生态工业试点建设。通过试点,实现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生态工业的普及面,推动生态工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生态工业园区这个有效载体,使我市不同的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形成完整的生态工业体系和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模式;并根据我市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产业结构,寻求行业间、企业间的关联度,依托支柱产业和核心企业进行产业链接,建立起相关行业间、企业间互为关联和互动的工业生态链,实现全市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环保产业。组织实施一批环保产业化示范工程,培育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的环保高新技术设备和产品,扶持一批拥有著名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能够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环保企业。研究、开发和推广高效、低耗、无废、少废的清洁生产工艺和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及实用的集成化技术。
  3.发展生态服务业
  推动产业升级。大力发展物流业、金融业、房地产服务业、信息和中介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促进资源向重点产业链集中,向技术研发、工商设计、信息应用、采购及物流配送、连锁经营、资本运营、代理服务及会展服务等环节集聚,推动生产服务业向生产和销售环节渗透,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完善一批生产服务业企业,推动产业升级,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扩大单位能耗相对较低的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降低高能耗低产出产业的比重。
  发展生态旅游业。提高对生态旅游业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加强对生态旅游发展战略和政策的研究,制定相应的生态旅游业管理法规和监督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旅游资源;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旅游度假区的环境管理,合理控制游客数量,禁止对景区的盲目开发和过度使用,保持景区的可持续利用。
  推进绿色商业。强化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的立法工作,制定和出台相应的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限制污染严重的产品生产和销售;指定绿色认证和绿色标志管理单位,实行“绿色检疫”;制定相应的产业优惠政策,大力扶持绿色产业的发展;充分利用我市信息产业发达和信息网络健全的优势,推动传统商业企业逐步实现电子商务,扩大电子商务规模;提高产销企业发展绿色商品的责任意识,以绿色技术为支撑,从产品开发到运输、销售,认真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推广优质、绿色食品原料,开发绿色食品。
  (三)废弃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
  1.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
  通过构建由社区回收、市场集散交易中心和综合利用处理三个层次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在我市每个街(镇)、社区建规范化回收站、点,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再生资源进入指定的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基本消除二次污染,实现规范管理,规范经营,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率。
  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根据我市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可再生资源的实际情况,选择有相应规模和加工制造能力的生产企业,作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工生产的终端,吸纳技术含量高、生产规模大的资源再利用的现代企业加入,利用高新技术对不同再生资源进行开发利用。选定开发利用项目,对外招商建设,逐步形成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再生资源产业群,促使再生资源行业走上产业化发展道路。
  建设循环经济电子交易平台。政府在平台上发布有关循环经济的政府信息,调控企业间的生态链和物流活动,使政府对资源循环利用的调控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以平台为载体,使全市的工商企业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在统一平台上开展,建立行业间、企业间的生态链和反向物流通道;对市民宣传有关循环经济的知识,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广大市民形成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生活方式与消费模式,在社区层面初步建立起资源利用微观循环经济通道;整合广州再生资源网等现有信息网络,加强行业管理,逐步实现与有关管理部门联网,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实现行业规范化管理。
  培育骨干龙头企业。由市供销合作总社牵头,各区(县级市)供销社参与,吸收社会力量,采取多元投资等形式组建再生资源开发网络建设的龙头企业。在推进网络建设过程中,龙头企业要以资本或生产为纽带,以整合网络资源为基础,以建设项目为核心,以标准化和规范化为手段,以资源化和无害化为目标,推动再生资源行业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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