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十政发〔20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消防专项治理,落实防范措施,大力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全面完成了社会消防责任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全市社会消防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茅箭区人民政府等8个单位“2010年度全市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吴先锋等27名同志“2010年度全市社会消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站在新的起点上谋划和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努力完成2011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
2010年度全市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2010年度全市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共8个)
茅箭区人民政府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竹山县人民政府
竹溪县人民政府
十堰市职业技术学院
十堰市人民医院
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东风汽车公司燃气公司
二、2010年度全市社会消防工作先进个人(共27人)
吴先锋 十堰市财政局局长
陈勇军 十堰市公安局副局长
柯尊宇 十堰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蒋运泉 十堰市民政局副书记
何武志 十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冯玉平 十堰市武商量贩连锁分公司安保部长
张增胜 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副局长
赵 哲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区长
杨 刚 十堰市茅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鲁 斌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高东辉 十堰市张湾区公安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