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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申报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评估项目的通知

  (三)《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申报表》可在深圳市卫生局网站(www.szhealth.gov.cn)下载。

  (四)市中医药学会应做好评估计划并报市卫生局备案后组织实施。评估结束后,市中医药学会应在11月3日前将评估材料及结果报市卫生局备案。

  附件:1、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申报表
  2、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的数据与资料

二○○八年九月九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中医药学会  刘若缨 88297504
  市卫生局中医处 范小洪 25535993)

  附件一:
  编号:
深圳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
申报表

(2008年)

  项 目 名 称:               
  重 点 病 种:               
                 
  
  单位名称:             (盖章)
  单 位 类 别:政府举办□  非政府举办□  
  项目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通讯地址:               
  单位邮政编码:     电话:       
  单位传真:     电子邮件:     

深圳市中医药学会
深圳市卫生局监制

一、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主要目标实现情况

  要求:重点反映所确定的主要目标、预期取得的进展和关键指标的实现情况。

 

二、专科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要求:重点反映围绕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管理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主要方法、取得的主要成效等。

 

 

 

 

 

 

 

 

 

 

 

 

(二)临床诊疗

   要求:重点反映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以来,(1)诊疗常规或方案的制定与应用情况,包括:制定或采用的诊疗常规或方案的具体名称、保证常规或方案在临床应用的措施、应用后取得的成效等;(2)中医药方法在诊疗活动中发挥作用的情况,包括采用的具体方法、针对的具体病种(中医病名和ICD-10诊断名)、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取得的临床疗效、在同专业中所处的水平等;(3)中医护理开展情况,包括:开展的内容、采用的方法、解决的问题、达到的效果等。

 

 

 

 

 

 

 

(三)临床科研

   要求:重点反映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以来所开展的与临床有关的科研情况,包括课题名称、获得的成果、对提高临床诊疗水平所产生的影响等。

 

 

 

 

 

 

(四)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另附附件)

   要求:根据有关填写说明,围绕中医临床,总结本专科重点病种中医治疗方法并对疗效水平进行初步评估,对中医治疗难点进行客观分析,针对中医治疗难点确定本病种的主攻方向、创新研究思路和攻克难点的措施办法。

     

 

 

 

 

 

 

 

三、专科建设管理及主要经验体会

(一)专科建设管理情况

要求:重点反映专科建设单位专题研究专科建设工作的情况。区卫生局和医院在政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对专科建设所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专科建设主要经验体会

要求:重点根据专科建设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总结专科建设的经验。

 

四、专科建设单位自评意见

       

   专科负责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五、市中医药学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六、市卫生局备案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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