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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部关于申报2006年广东省创新基金配套资金项目的注意事项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部关于申报2006年广东省创新基金配套资金项目的注意事项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申报2006年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配套资金项目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06]561号)的精神和要求,为更好地做好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经费配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及申请配套额度
  2005年度国家批准立项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项目均可申请,申请配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国家资助金额的50%。
  二、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一式十二份)
  (1)《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配套资金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企业须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合同复印件;
  (4)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包括项目的特点、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目前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成时间、完成后经济社会效益等)。
  2.电子文档
  企业需将《申请表》的Word电子版发送至gzcxjj@gzst.net.cn ,邮件主题为“2006年创新基金配套资金项目申请表--XX公司” ,电子版文件以“2006年创新基金配套资金项目申请表--XX司.DOC”为名。
  (二)申报截止时间:2006年8月11日(星期五)
  (三)受理地点: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部
  三、填报《申请表》的注意事项
  1. 所在地代码:441;
  2. 认证密码:可不填;
  3.行业代码:应为四位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4.大专以上人员所占比例大于30%;研究开发人员所占比例大于10%;上年度企业总收入≥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上年度工业增加值;上年度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占上年度产品销售总额的比例大于5%。
  5.批准单位:科技部、财政部;
  6.计划申请省内配套资金金额:一律在“补助”一栏下填写,金额数字四舍五入取整;“贷款贴息”、“占…比例”栏目下面不得填写内容;
  7.新增效益:是指在执行期内项目实现的效益(与项目合同书中的考核指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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