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第四批示范小城镇挂钩试点宁河县潘庄、北淮淀示范镇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2010年12月9日)
宁河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天津市第四批示范小城镇挂钩试点宁河县潘庄、北淮淀示范镇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宁水报〔2010〕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宁河县潘庄示范镇位于大黄堡蓄滞洪区和西七里海蓄滞洪区内,北淮淀示范镇位于西七里海蓄滞洪区内(该项目建设属于撤村并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进行防洪影响评价是必要的。
二、《评价报告》采用的评价依据、技术路线正确,资料翔实,防洪评价计算成果可信。
三、潘庄示范镇位于西七里海蓄滞洪区Ⅲ区和大黄堡蓄滞洪区Ⅳ区,设计滞洪水位均为2.87米(国家85高程,下同),现状地面高程为1.6~1.9米,示范镇建设应充分考虑防洪安全,结合外围路网建设形成防洪保护圈,确保示范镇成为安全区。
四、北淮淀示范镇位于西七里海蓄滞洪区Ⅱ区,设计滞洪水位为2.87米,现状地面高程为1.3~1.6米,示范镇建设应充分考虑防洪安全,示范镇还迁安置区地面高程应填高到设计滞洪水位以上,确保还迁安置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