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关于填报《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的注意事项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06年度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广州市创新基金”)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06年度获得批准立项广州市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必须填写《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
二、报送要求
1.填写《任务书》初稿,于8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份送受理点,不需盖章。
2.受理点审核《任务书》初稿后,由企业打印一式五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和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报送录有完整信息的《任务书》的电子文档发送至gzcxjj@gzst.net.cn,邮件主题为“2006年市计划任务书--XX公司”,电子版文件以“2006年市计划任务书--XX司.mdb”为名。截止时间:2006年9月8日(星期五)
3.受理地点: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部
三、填报《任务书》的注意事项
1. 批文号、项目编号:不填;
2. 计划类别:创新环境建设计划\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
3.保证单位:所在区、县级市科技局,并在最后一页盖章;
4.主管处室:计划处;
5.单位特性:可多选;
6.项目应用行业:必填;
7.项目负责人: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资料》(以下简称“《申请书》”)一致,手机号码必填;项目组成员必须亲笔签字;
8.主要验收考核指标:必须填写1、2、4点,且与《申请书》一致;
9.市科技局经费:建议不填设备费中的购置费;贷款贴息项目,统一填写在“其他费用”一栏,并在用途说明中注明“贴息”字样,同时在共同条款第十条加上附加条款“贴息款项冲减财务费用”。
10.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与《申请书》一致,并在执行期结束时,注明“项目结题验收”字样。在共同条款第十条加上附加条款“该项目如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立项支持,则与国家项目同时验收并办理市结题验收手续”。
11.帐户名、帐号和开户银行:请仔细核对,不能有错。
联 系 人: 梁志伟 刘威 罗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