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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信息产业局关于征集推荐2008年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汕头市信息产业局关于征集推荐2008年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汕府信〔2008〕11号)


各区县信息产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2008年省级财政支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粤信厅〔2008〕18号)的要求,为更好的争取省专项资金的支持,进一步促进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开展2008年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的征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信息传输服务产业。

  包括:基础性信息传输服务业、网络增值服务业。

  (二)数字内容服务产业。

  包括:数字媒体内容业、动漫与网络游戏业、数字设计与文化创意业、数据库业。

  (三)信息技术服务产业。

  包括:面向应用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业、面向商贸流通的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业、面向生产制造的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业、面向农村的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业、空间地理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一)支持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

  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告保留的各类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内,鼓励创新办园模式,调动各界资源投入,建设面向国际的信息传输服务业、数字内容服务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现代信息服务产业专业园区,促进新兴现代信息服务业产业集聚和增量发展。

  (二)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充分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依托产业基地、产业园区、中介机构和龙头企业,建设面向行业和区域(专业镇、产业集群、工业园区等)应用的现代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应对国际市场的能力,促进产业做大做强。

  (三)支持关键共性技术、服务产品的开发及产业化。

  支持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的信息传输服务业、数字内容服务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创新技术、创意业务,以及关键共性技术和服务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培育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市场开拓能力强的现代信息服务业高端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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