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强化精神卫生健康服务,支持市疾控中心、市八院、市九院和二七区精神病防治医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各县(市、区)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等业务。主办单位:市卫生局协办单位:市民政局主要责任人:顾建钦市卫生局局长进度安排:3月初开始实施,12月底完成。
7.对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农村五保对象实施大病救助,不设起付线,不限定病种。经城镇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后,住院治疗个人负担部分,城乡低保对象给予50%的救助,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给予100%的救助,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给予80%的救助;对于不适合或无力住院治疗的,门诊费用及凭门诊处方购买药品的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给予50%的救助。每项救助的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0000元。主办单位:市民政局协办单位:市卫生局、人社局主要责任人:李建民市民政局局长资金来源: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进度安排:12月底完成全部任务。
8.将免除基本殡葬费用的殡改惠民政策从六县(市)扩大到全市。主办单位:市民政局主要责任人:李建民市民政局局长资金来源:六县(市)由县(市)财政承担,市区由市财政承担。进度安排:12月底完成全部任务。
(三)着力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9.大力实施“菜篮子”工程,新建蔬菜标准园5个、集约化育苗基地3个,新增设施生产面积8000亩;新建蔬菜批发市场3个、农贸市场15个,增设蔬菜早市23个,新建、改建社区便利店239家,新增流动餐车735个。主办单位:市农委、商务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主要责任人:韩绍林 市农委主任宋加利 市商务局局长资金来源:市财政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蔬菜流通体系建设。进度安排:12月底全面完成。
10.继续实施自来水“村村通”工程,新增40万农村群众用上自来水。主办单位:市水务局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主要责任人:陈松林市水务局局长资金来源:中央、省、市、县(市、区)四级财政配套,不足部分由群众自筹或投劳折资。进度安排:3-4月编制工作方案、下达投资计划及资金,7-12月正式实施,12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11.新修、改造农村道路500公里。主办单位:市交通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主要责任人:范强市交通委主任资金来源: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配套。进度安排:待省下达任务后实施,12月底前全部完成。
1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20万亩,完成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主办单位:市农委、水务局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主要责任人:韩绍林 市农委主任陈松林 市水务局局长资金来源:省、市两级财政。进度安排: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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