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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二七区高砦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二七区高砦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郑政函〔2011〕28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二七区高砦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郑城规村镇〔2011〕6号)收悉。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11.4)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批会议纪要》(〔2010〕018号)及有关政策法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二七区高砦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按照联审联批会议纪要的要求落实以下内容:
  1.对郑航北路以南、南溪路以西街坊内规划小学和规划中学地块边界进行优化规整,将部分中学用地(A2-03地块)调整为小学用地。郑航北路以北、开发路以西街坊内规划小学(B1-05地块)结合修规方案进行优化落实。
  2.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结合规划范围内建筑容量及规划人口容量,对热力管网管径及供热能力进行核实和完善。
  三、改造区域内所有道路、市政管线及配套设施按规划与村庄改造同步建设。
  四、严格按照专家评审纪要和市政府联审联批纪要修改完善控规,以及审查审批修规及规划实施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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