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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穗科函字〔2008〕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08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计字〔2008〕41号)精神,200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报层次分为:重大专项、重点专项、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四个层次,申报具体事项请到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gdstc.gov.cn)上查阅,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省科技厅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二、在研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
  三、所有项目的申报都必须填写可行性报告;申报重大专项和重点专项,同时还要求作查新报告;引导项目申请经费原则不超过30万元;其它类别项目资助强度见各申报指南。
  四、各申报单位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后,同时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一份,各区、县级市申报单位先将书面申报书送区、县级市科技局加盖推荐意见后交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直单位直接将书面申报书交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不需区、县级市科技局加盖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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