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科函字〔2008〕2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培育、支持和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根据国家《2008年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以下简称
《须知》)和《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及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从即日起开展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一般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
《须知》和《指南》,各单位可在国家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或广州市科技网(www.gzkj.gov.cn)上查阅和下载。
二、项目申报程序、时间和地点
创新基金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系统,企业需通过登录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程序
1.系统注册和身份认证
(1)登录国家创新基金网站工作系统,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
(2)下载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将企业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原件、复印件(A4纸尺寸、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送交服务机构进行认证;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企业完成注册。如注册信息有变化,服务机构需确认后重新激活。
2.完成注册的企业请认真阅读《指南》,按要求在系统填写申请资料并打印,同时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申请资料及附件复印件(一式六份)需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指南》中要求的附件中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月企业会计报表以及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需提供原件,不得装订。
3.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由各区(县级市)科技局或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负责组织、审核并推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