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湾仔旅游码头停车场收费问题的复函
(珠价函[2008]8号)
珠海市九洲邮轮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珠海市九洲邮轮有限公司湾仔旅游码头停车场收费管理的函》悉。根据《广东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1]10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司湾仔旅游码头停车场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20座及以下客车每车每小时3元,12小时内每车次最高收费20元,24小时最高收费30元;
(二)20座以上客车每车每小时5元,12小时内每车次最高收费30元,24小时最高收费50元。
(三)进入停车场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停车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