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收获稻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的通知
(穗粮管〔2008〕20号)
各有关区(县级市)发展改革局(粮食局):
现将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收获稻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的通知》(粤粮科储〔2008〕4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省的要求,质量调查内容为调查品种的种植面积、预计产量、种子来源、土地类型、种植气候及病虫害影响。
二、早、晚造送样样品分配数量调整为:白云区2份,番禺区、增城市、从化市各6份。
三、样品采集方式仍按《广东省稻谷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粤粮管〔2005〕468号)执行。样品送检时间原则上按照省的要求(早造7月31日前,晚造11月15日前),个别地区由于地理气候原因收获时间较晚的,可适当推迟,但最迟不得超过8月中旬和11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