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制区县级市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穗发改高技〔2008〕21号)
各区(县级市)发展改革局(计划科技局):
今年2月,我市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信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见附件1)。按照《
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指导意见》精神,现请你单位根据本地区自身特点和优势,编制本区(县级市)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提纲见附件2),于4月30日前报送我委,以便综合编制《广州信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北京等30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通知(略)
2.《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提纲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龙晴,联系电话:83123650)
附件2
广州市××区(县级市)
《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提纲
一、××区(县级市)信息产业发展现状
二、××区(县级市)信息产业发展环境
三、××区(县级市)信息产业发展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