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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亚洲羽毛球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亚洲羽毛球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
(穗发改社〔2008〕3号)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送来《关于核准“亚洲羽毛球文化交流中心”项目的请示》(市城建开发〔200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亚洲羽毛球文化交流中心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432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羽毛球比赛训练馆及相关配套用房和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234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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