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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或检测线搬迁有关要求的通知


  (六)省局向符合许可条件的安检机构发放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章;经审查不符合且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省局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四、安检机构申请搬迁获批准后,应尽快实施搬迁;完成检验设备检定、通过技术条件审查、领取新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章后方可开展检验业务。

  附件:搬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测线申请书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搬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测线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盖章)        
  机构现址:                  
  拟搬迁新址:                 
  搬迁区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1、概况

  1.1 申请单位:                          

  原地址:                           

  拟搬迁地址:                         

  拟搬迁地址的性质:自有□
  租用□     租期:  年

  邮编:        传真:      E-mail: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1.2 法人类别

  社团法人□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

  1.3 申请事项

  机构搬迁□  其中,涉及汽车检测线 条,涉及摩托车检测线 条;

  检测线搬迁□ 其中,搬迁汽车检测线 条,搬迁摩托车检测线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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