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22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大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李新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束 华 自治区工信委主任
陈鸿起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黄文标 广西煤监局局长
成 员:高 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邱 东 自治区工信委副主任
李昌华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陈一平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蒙旭富 自治区纪委常委、正厅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
田凤鸣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