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办公室关于申报第五批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第一次政府扶持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深圳市第五批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政府扶持资金计划已下达,现将申报第一次政府扶持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二)申报2007年度审计报告;
(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证书;
(四)土地使用证明,从事水产养殖的可提供养殖证或海域使用证等有关资料;
(五)深圳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证明;
(六)深圳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协议;
(七)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资金使用计划;
(八) 《深圳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扶持资金分批拨付审核表》(在深圳农业信息网上下载,网址:www.szagri.gov.cn)。
以上材料,验原件(由对口业务处负责),交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审计报告,每个单位可只交1份,其他材料每个基地交1份)。
二、《深圳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扶持资金分批拨付审核表》填写要求:
(一)每个基地都要填写《深圳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扶持资金分批拨付审核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
(二)自办基地本次申报拨付资金金额按深农通[2008]64号文下达安排扶持资金总额的30%申报(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 ,合作联营基地10月9日后再申报,申报金额安排按扶持资金总额的六分之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