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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我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度我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深农人〔2008〕14号)


各区农林渔业局、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发〔2008〕54号)精神,现就2008年我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申报评审农业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从事农艺、畜牧兽医、园林、林业、水产专业工作的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今年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执行1998年以来我省颁布的农业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论文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规定的通知》(粤人发〔300〕号)、《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等文件的各项规定。

  (一)资历计算截止日期

  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1日。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

  (二)外语条件

  1、参加省人事厅与省农业厅举办的农科英语培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2、符合《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所规定之条件(见附件)。

  (三)计算机能力条件

  1、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3个模块的考试;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4个模块的考试、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5个以上模块的考试,上述考试成绩有效期不受限制。

  2、在2005年之前取得的省《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仍可作为计算机能力的有效条件,2006年之后取得该证书,只作为继续教育证明,不作为计算机能力的有效条件。

  3、获得博士学位、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1956年12月31日前(含1956年12月31日)出生、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时可免《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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