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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08年度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08年度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深卫监督发〔2008〕10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卫生监督所、市职业病防治院: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认真总结2008年度工作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2009年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拟对2008年度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说明:

  1.各区分配名额包括各区卫生局先进个人;

  2.罗湖、福田区分配名额包括辖区内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先进个人名额,不包括市卫生监督所、市职业病防治院;

  3.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分配名额包括街道卫生监督所(预防保健所)先进个人;

  4.请市属单位汇总本单位先进名单,各区卫生局汇总本辖区的先进名单,填写2008年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我局卫生监督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szswsjwjc@163.com;

  5.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取消相应表彰名额。

  三、上报时间:

  2009年2月13日前。

  附件:1、2008年度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08年度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二○○八年二月九日

  (联系人:张欣,联系电话:25506896,传真:25506767)

  附件1
  2008年度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类别

市级

罗湖区

福田区

南山区

盐田区

宝安区

龙岗区

光明新区

合计

卫生监督

27

10

10

10

5

28

30

8

128

职业病防治

15

4

2

6

2

47

44

12

132

合计

42

14

12

16

7

75

74

20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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