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实施2009年度广州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穗科信字〔2009〕30号)
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广州地区有关高等院校、研究与开发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国统字〔2009〕57号文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科技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字〔2008〕134号)、国家科技部《关于实施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和2009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09〕661号),以及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R&D资源清查和2009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规划字〔2009〕1576号),我局将组织实施2009年度广州市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项目及调查表的种类
(一)科技系统第二次全市R&D资源清查表。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表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表
3、区、县级市所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表
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
(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
1、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973计划)
2、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863计划)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4、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国家星火计划)
(四)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
(五)省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1、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调查表
2、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调查表
二、统计调查范围
(一)科技系统第二次全市R&D资源清查。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调查表的统计范围:驻广州地区国务院各部门所属、省属、市属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研究开发机构、转制研究与开发机构和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表的统计范围:驻广州地区国务院各部门所属、省属、市属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