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受理申报2011年度天津市水务局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11年3月7日)
局属有关单位、市调水办有关处:
按照《天津市水利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市水务局自即日起受理申报2011年度天津市水务局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天津市水务局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将严格按照《天津市水利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执行,请认真填写申报书,并附必要的评价和证明材料(不用提交科研报告)。
1.登录天津水务局信息网(内网),进入“信息发布系统-政务公开-水务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定情况”下载天津市水务局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科技进步奖2010版)。
2.申报书(附其他材料,合订成册)一式十份,应有一份加盖公章的原件材料,并在首页右上角注明“原件”字样,其他可为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均应使用A4纸,左侧装订,不得另加封皮。
3.各申报单位要按要求填写“天津市水务局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公章。(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4.每个申报单位应按规定一次性报齐全部材料,受理部门不接收补充证明材料。
5.申报奖项的成果完成单位应是法人单位,名称应和公章完全一致;每位完成人的名字要核准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