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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局重点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局重点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方案的通知
(深卫监督发〔2009〕21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卫生监督所、市职业病防治院:

  为做好我市重点企业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我局组织制订了《深圳市卫生局重点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卫生局重点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深圳市卫生局重点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方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法律依据为先导,针对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多,而监督力量明显不足的现状,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发生过职业病的等风险高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和哨点监督抽测,促进企业履行义务,为劳动者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尽最大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工作目标:掌握我市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及发生职业病等风险高的企业基本情况,强化监督执法,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降低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降低我市职业病发病率和死亡率、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二、组织与分工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局张丹副局长任组长,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王师耀同志、市卫生监督所刘堃所长和市职业病防治院院长张小刚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区各卫生监督所、各技术服务机构分管领导组成。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市卫生监督所刘堃所长,副主任为市卫生监督所黄锦生副所长和市职业病防治院付院长黄先青,成员由市、区各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科科长组成。
  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区、街道卫生监督所的监督工作进行督导,组织重点企业的监督和哨点监督抽测工作;各区、街道卫生监督所负责辖区重点监管企业日常监督工作。
  市职业病防治院负责对全市哨点监督抽测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统一哨点监督抽测技术规范要求、并承担哨点监督抽检样品的检测工作。
  各区和街道技术服务机构负责辖区重点监督企业工作场所哨点监督抽检的采样工作和样品的检测,确实没有条件的服务机构将样品统一送市职防院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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