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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集中复核工作的通知

  (二)企业应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包括:

  1. 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复核申请表

  2.2010年度工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

  4.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复印件

  5.2010年度财务报表(企业盖章)

  (三)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在上报《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复核申请汇总表》(附件2)时, 务必加盖部门公章并将相应的电子文档发送至huangh@gdstc.gov.cn。

  请各有关主管部门积极主动、认真组织所辖(属)范围内的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参加复核工作。未按时报送文件和复核资料或者报送内容不完整的,均视为未参加复核工作。未参加复核的企业将取消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资格。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何东梅 陈国荣 罗道平  020-87682135,87686358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黄 欢  梁丽娟     020-83163918,83163916
  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王鸿飞        020-83163930
  业务系统技术支持   刘佐菁        83548812-211

  附件: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复核申请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
  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复核申请汇总表

  (地市科技局盖章)        上报时间:2011年 月 日

序号

认定文件(按年度)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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