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完整独舞剧目1个。
  考生自备并穿着练功服装,不需化妆和穿着正式演出服装,自备舞蹈相关道具,自带舞蹈剧目音乐带并做好备份;舞蹈剧目音乐须为正版或翻录的CD音乐光盘,翻录的CD音乐光盘必须有序号选择或独立一曲,除CD外的其它格式音乐资料(如VCD、MP3等)不可播放。凡因未按照要求提供的光盘或磁带等引起的音乐伴奏事故,后果由考生自负。
  2.素质考核
  节奏模仿:舞蹈考生加试节奏模仿。考题长度4-8小节,涉及符点、切分节奏,考生根据评委示范的节奏拍击或口述出,单人当场考核。
  3.评委组对舞蹈考生形体、气质目测评分。
  (四)其它
  1.播音与主持:
  (1)自备稿件朗读(2分钟)、指定稿件朗读;
  (2)命题即兴主持;
  (3)评委组对播音与主持考生形象、气质目测评分。
  2.模特表演:
  (1)形体测量(身高、体重、三围及身材比例);
  (2)语言(自我介绍、现场问答);
  (3)模特技巧(自备服装展示、指定音乐台步及造型展示);
  (4)才艺展示(自选歌曲演唱、器乐演奏或舞蹈表演2分钟左右)。
  二、音乐、舞蹈及表演类考核标准
  (一)考查考生在艺术审美体验中对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规范性。注重考生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舞台表演大方、质朴,不矫揉造作;表演时的完整性与流畅性;艺术表达准确,有艺术表现力和创造性的艺术思维。评分方法与标准参见如下各表:
  1.声乐专项评分标准: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 歌唱技术及艺术质量 | 95 | (1)歌唱时的音准,能按原调演唱 (2)节奏准确 (3)音域宽广 (4)声区音色统一(声部均衡) (5)发声与共鸣方法正确、规范 (6)咬字吐字清晰,用外文演唱语音正确、规范 |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未按要求准备2首独唱曲目的,扣2分) | 
| 合唱 | 
| 视唱 | 5 | (1)音准(2)节奏准确(3)流畅、完整 | 错1节拍,扣0.5分,3.5分以上为“好”等级 | 
| 合计 | 100 |  | 
  2.器乐专项评分标准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 演奏技术及艺术质量 | 95 | (1)演奏时音准,尽可能少出现错音 (2)节奏准确,基本达到速度标记的要求 (3)技术程度及技术表现严谨、规范 (4)音色优美 (5)对作家作品、风格流派的准确把握 |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 
| 听音练耳 | 5 | (1)音准(2)考生须在5秒钟内回答 | 错1音(和弦),扣1分 | 
| 视奏 | (1)音准(2)节奏准确(3)流畅、完整 | 错1节拍,扣0.5分,3.5分以上为“好”等级 | 
| 合计 | 100 |  | 
  3.舞蹈专项评分标准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办法 | 
| 形体气质目测 | 5 | 肩型、颈部长短、后背平直、腿直、身体上下比例、体型(胖瘦程度)、身高、气质(符合年龄特点) | 好   3.6-5分 较好  2.1-3.5分 一般  0.5-2分 | 
| 舞蹈基本功 | 40 | (1)把杆及把下技术动作规范、准确、到位 (2)身体柔韧性、软开度好;男生能展现出力度 (3)节奏感鲜明、协调性好 |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 
| 技术及艺术质量 | 50 | (1)节奏感鲜明,用优美的肢体表现舞蹈的韵律 (2)情绪饱满,感情投入 | 依据考生考核的实际表现给予评分 | 
| 节奏模仿 | 5 | (1)节奏记忆正确、模仿的反应快(2)时值、速度及节拍强弱模仿准确(3)流畅、完整 | 错1节拍,扣0.5分 | 
| 合计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