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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深教〔2009〕116号 2009年4月20日)


各区教育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9〕15号),以“弘扬民族精神,树立职业理想”为主题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充分展示了中职学生的文明风采,发挥了很好的育人功能,深受广大师生欢迎,教育部决定举办第六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为做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开展竞赛工作

  (一)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是教育部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挖掘中职学生长处,张扬学生个性,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而在全国中职学校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一项有力措施。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要求,发挥德育课主渠道作用,在文化课、专业课中渗透德育,把“文明风采”竞赛与和谐校园建设有机结合,组织多种形式的德育实践活动,积极选拔推荐作品参加市级复赛。

  (二)学校初赛要成立竞赛组委会。与往届不同,本届竞赛采取学校初赛、省(计划单列市)级复赛、全国决赛的三级选拔形式进行。为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提高参与度,要求学校初赛要成立竞赛组委会,由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任组委会主任,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教研、就业等部门负责人及各项目指导教师作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职责是:做好校内宣传发动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激励机制,增强师生参加竞赛的积极性;建立和报送数据库;报送参加全市复赛的作品;做好表彰和经验交流工作,提交学校参赛工作总结。

  (二)市教育局成立深圳市复赛组委会,负责初赛的指导、复赛的组织和决赛作品、资料的报送工作。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贤德(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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