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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报送2008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报送2008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深教〔2008〕87号 2008年3月27日)


  为做好我市2008年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或特长生班的招生工作,巩固和发展我市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和艺术特色项目,创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的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各项法规、条例的规定,并上报文字材料如实说明本校师资力量、设备设施配备、课堂教学等方面的情况,如实填报2007年本校体育、艺术特长生高考情况。对违反规定,或有虚报谎报的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资格,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二、特长生计划由学校提出申请,纳入本校今年的招生计划中,特长生的招生区域和对象(户籍要求)由学校提出申请,须与学校本年度整体招生区域和户籍要求一致,报送审批。各校申报的特长生计划必须向报考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信息,其中“拟招收项目”必须详细列举,对不招收的项目可特别说明。例如某学校拟招收项目:声乐(招收合唱、民族唱法、美声唱法等,不招收通俗唱法)、舞蹈(招收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古典舞等,不招收体育舞蹈)、器乐(招收小提琴、单簧管、古筝、二胡、扬琴等);美术(招收绘画、书法等);体育(招收篮球、足球、田径等),没有列举的具体项目不得安排招生。

  区属学校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上报。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须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填报2008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详见附件1)和2007年体育、艺术特长生高考录取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于4月18日(周五)前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民中心西区C2082室)。

  三、各校招生计划以报送审批后正式发文为准,各校须严格按审批后的计划招生,不得任意更改计划。

  四、特长生必须从中考考生中招收,若特长生计划不能完成则转录普通生。

  五、凡经市教育局批准录取的特长生列为正取生,不能收取择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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