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协助体育尖子、病残学生办好免试、缓考等有关手续。
5.按考区排定的时间组织好学生参加必考和选考项目的考试。各校必须由一名主管校领导负责考试的各项工作,考前(3月30日前)将参加各选考项目考试的人数进行认真统计,上报考区,以便统一安排。
6.参加考试时,各校要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根据考试时间的安排,要派出领导和教师依时组织学生赴考。要特别重视往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做好考生收费工作,并按规定上缴到市招考办。
8.学校要服从考区的安排,尊重监考人员,如有问题及时向考区负责人反映。
9.参加必考项目的考试,学校要对学生分班、编组。
10.学校不得向监考人员馈赠钱物,不得请监考人员吃喝。
(六)对考生的要求
1.做好考前准备,学习考试有关规定及规则。
2.凡体育尖子和病残学生必须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好免试、缓考手续。
3.考生要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否则后果自负。考生如选考800米、1000米,需出具区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及心电图检验表,交区教育局审核后,方可报名考试,否则需重选其它项目。
4.考试前,要校对自己的考生号。考试时,自备钉鞋,整队进场交监考人员分组检录。
5.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凭中招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由学校统一带进场考试;考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考后做好放松活动。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考试完毕必须注意听清监考员读报的成绩,如听不清或对成绩有怀疑应及时向监考组长反映。
7.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在考场内不得打闹、嬉戏。
8.考试完毕必须尽快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不得纠缠监考人员查问成绩。
9.有礼貌,尊重监考人员,服从裁判。
10.如发现监考人员有违纪行为要及时书面向主考或纪检人员反映。
(七)监考队的组成及监考人员的职责
1.各区考试监考队组成人员由各区教育局统一抽调,市局直属学校监考队组成人员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统一抽调,各区各设1个监考队,每队由主考1人、副主考2人、纪检2人、考务2人、监考员60人组成。
2.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考试规则,掌握正确的裁判方法,做到一视同仁,统一尺度,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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