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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考试卷保密室及考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考试卷保密室及考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深教〔2008〕48号 2008年2月28日)


  近年来,我市中考考生人数大幅增加,社会关注程度和考务要求大大提高,考试安全管理任务繁重。在各区教育局高度重视下,各区、各学校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全市中考中招工作的顺利完成。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中考管理,请各区及时做好2008年中考工作计划,完善中考保密室和考场(含本区域内市局直属学校考场)的硬件软件建设,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一、各区教育局(含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下同)要建立一间符合广东省公安、保密、招考部门规定标准的试卷保密室,用于中考期间存放试卷。该保密室可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大楼或本区某一所学校内,可与高考保密室共用或另外单设。在保密期限内,统一由区教育局直接管理,市、区教育招考部门要对保密状况实行网上监控。

  二、各区对拟定为中考考场的学校,要尽快安装数字电视监控系统。今后各区在安排中考考场时,要优先考虑设在已装配了闭路监控系统,并已批准为高考、自考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的学校。凡未达标的学校,未经批准不能设为中考考场。

  三、凡已经安装闭路监控系统的考场,其系统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升级,能支持网络浏览,逐步实行全市联网的“网上巡考”。各考场的闭路监控系统除装在试室外,还要延伸至考场保密室和考务办公室,便于对保密人员的值班状况和试卷收发情况进行网上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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