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唱歌曲。每个合唱团须从以下5首歌曲中任选一首,要求唱原谱原调,曲谱可从深圳教育网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窗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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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青春舞曲》(附曲谱1)
②《飞来的花瓣》(附曲谱2)
③《铃兰》(附曲谱3)
④《感恩的心》(附曲谱4)
⑤《七彩童年》(附曲谱5)
2.自选一首中外歌曲。曲目必须为两个声部以上的合唱歌曲;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贴近学生生活,尽量体现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我市中小学生开拓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风貌;合唱曲目的风格和难度要符合青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性。鼓励无伴奏合唱与演唱形式的创新。
3.每个合唱团演唱总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四)团队要求:
1.童声小学组、初中组:合唱团人数要求50-80人,展演对象为小学生、初中生(变声期前),其中男生比例不低于10%。
2.同声组:合唱团人数要求30-60人,展演对象为高中生(含中等职校)。
3.混声组:合唱团人数要求40-60人,展演对象为高中生(含中等职校)。
4.民歌民谣组:表演形式包括大合唱、小合唱、表演唱及有表演民谣等,大合唱团队人数要求50-80人,小合唱、有表演民谣团队每声部最多3人,小合唱、表演唱及有表演民谣团队总人数不超过20人,表演唱及有表演民谣要以歌唱为主。
5.流行合唱音乐组:表演形式包括大合唱、小合唱,合唱团人数要求15-60人,主要表现现代流行合唱音乐,音乐风格包括爵士乐、轻音乐等。
6.重唱组:表演形式包括二重唱(双二重唱)、三重唱、四重唱、五重唱。
(五)伴奏、指挥要求:合唱团的伴奏原则上要求用钢琴伴奏,或至少用一种定音乐器,也可用小型乐队,禁止用电声乐队。无伴奏曲目中最多可以使用3种不定音乐器(如三角铁等)。学生团队的伴奏和指挥一律由本校教师或学生担任。
(六)其他:获教育部主办的艺术展演及合唱节获一等奖的团队,直接进入全市的展演,并按上届的评分标准、以展示的演出方式给予确认,演出时间不超过10分钟。但如果选择不同于原获奖项目的其它组别的比赛,必须参加相应组别的初选。
四、名额分配